我省拟对全省普通高校学费标准进行结构调整,省物价局将于10月25日召开听证会公开听证,9月30日将听证方案征求意见稿对外公布,按《征求意见稿》所设置的调整方案,文史类、理工农类、医学类医学专业、非艺术院校艺术专业学费标准都将较大幅度上调,普通高校外语类、普通院校体育专业学费标准适当下调。学费平均调整幅度为20.96%。据测算,2014年入学新生中约有45%的学生将受到价格调整影响。按2013年秋季入学学生人数(237812)测算,每生年增加学费866元,普通本科四年共增加3464元。
除两种情况外
学费最少涨700元
我省将首先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重新划分学费标准专业类别,将学费标准专业分类由现行5类重新划分为4类,将现行体育外语中的体育学划入理工农学类,外语类划入文史类。现行文法财经中的经济学、管理学类划入理工农学类。
此次将按重新划分的专业类别调整学费标准:文史类每生每学年由3400元调整为4100元;理工农类由3600元调整为4600元;医学类医学专业由4000元调整为5400元;非艺术院校艺术专业由6000元调整为8000元。适当下调普通高校外语类学费标准,由4800元降至4100元;普通院校体育专业,由4800元降至4600元。
同时,将稳定艺术院校艺术专业、体育院校体育专业和中外合作、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落实支持性收费政策,对办学成本高、就业形势好的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实行单独申报政策,优质优价。按2013年招生情况匡算,学费标准调整后,学费平均调整幅度为20.96%。
适当拉开不同高校之间学费标准差距。高职院校学费标准将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核定上浮幅度不超过10%。同时,实行学分制收费试点高校在同类高校同等专业年度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0%。
平均每生年增加学费866元
调整后的学费标准自2014年秋季新生入学起实行。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初步匡算,方案实施后,第1年全省高校增加收入近2.06亿元,第2年约增收4.12亿元,第3年约增收6.18亿元。从第4年开始,高校每年约增收7.9亿元。
结构调整方案主要影响2014年及以后入学的学生,2014年入学新生中约有45%的学生受到价格调整影响。按2013年秋季入学学生人数(237812)测算,每生年增加学费866元,普通本科四年共增加3464元。以2012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755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446元计算,新生年均新增支出占当年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的1.12%,占当年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的3.06%。
按现行标准,在全国31个省(市、区)中,2012年我省文科学费标准居第24位,理工科、医学均居第23位,非艺术院校艺术专业居第26位。方案实施后,按各省(市、区)2013年学费排序,我省普通高校文史类学费标准居全国第10位,理工农类居全国第6位(5省并列),医学类居全国第5位(与广西并列),非艺术院校艺术类居16位(3省并列)。
学费标准14年来未作系统调整
省物价局表示,此前聘请了部分中介机构对山东大学等高校教育培养成本进行了监审。经审核,2004-2006年、2007-2009年、2010-2012年高校生均培养成本分别为0.81万元、1.15万元、1.72万元,2010-2012年生均培养成本比2004-2006年上升112.45%。与此同时,高校教育事业支出大幅增加,2000年我省普通高校生均教育事业费支出6064元,2012年达13438元,增长122.26%,与实际生均培养成本仍有3700多元的缺口,高校办学经费十分紧张,师资力量、教学质量都难以满足需求。
同时,2000年以来我省对高校财政投入持续增加,2012年投入总额达199.09亿元,是2000年的12.84倍,年均增长23.7%,高于同期财政收入年均增幅3.9个百分点。但是,财政的大量投入仍难以满足高校发展的需要,截至2013年5月,全省公办高校债务余额依然高达145.3亿元,制约了高校办学水平的提高。而由于国家冻结高校政策收费,我省高校学费标准自2000年以来14年的时间一直未作系统调整,2012年我省学费收入占教育事业费支出的比重仅为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