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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调整普通高校学费结构 多数专业学费涨价

2013-12-16 08:14 作者:娄辰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山东省日前公布了新制定的普通高校学费标准,从明年秋季起,大部分高校专业学费将上涨,非艺术院校艺术专业学费涨价幅度最高,外语类专业学费下降。
  新华网山东频道12月15日电(记者娄辰)山东省日前公布了新制定的普通高校学费标准,从明年秋季起,大部分高校专业学费将上涨,非艺术院校艺术专业学费涨价幅度最高,外语类专业学费下降。
  根据新标准,文史类每生每学年由现行3400元调整为4000元,其中外语类由现行4800元调整为4000元。理工农类中的理学类、工学类、农学类由现行3600元调整为4500元,经济学、管理学类由3400元调整为4500元,非体育院校体育专业由现行4800元调整为4500元。医学类由现行4000元调整为5400元。非艺术院校艺术专业由现行6000元调整为8000元。艺术院校艺术专业、体育院校体育专业、中外合作专业、校企合作专业按现行政策执行。
  与此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不同,正式的学费标准取消了“热门专业可上浮10%的收费政策”,优势学科、特色专业和高职院校品牌专业的学费标准将由高校提出申请,省教育部门提出意见,报省物价、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新标准还规定,省属博士授予权高校、优质特色高校学费标准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上浮5%左右,“211”、“985”工程建设高校上浮15%左右;国家级示范类、骨干类高职院校学费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0%。实行学分制收费试点高校年度基本学费标准,可在同类高校同等专业年度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0%。
  据介绍,新学费标准将自2014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6年8月31日。学费标准提高的,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规定;学费标准降低的,新生、老生均执行降低后的标准。(完)

初审编辑:李龙   责任编辑:刘小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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