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7-3161789

通讯员QQ群:242839438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新闻热线:0537-3161789   新闻邮箱:jndzwww@163.com   QQ:948367398

当前位置:首页 > 济宁新闻

济宁市出台惠普基金管理办法 自3月1日起施行

2014-01-28 08:44 作者:李丹 来源:大众网济宁频道
近日,济宁市政府出台《济宁市惠普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推动济宁惠普国际软件人才和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促进济宁市信息产业膨胀发展,加强惠普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办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2月28日。

        大众网济宁1月28日讯(见习记者 李丹)近日,济宁市政府出台《济宁市惠普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推动济宁惠普国际软件人才和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促进济宁市信息产业膨胀发展,加强惠普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据悉,惠普信息产业发展基金(以下简称惠普基金),是指由市政府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惠普基金主要来自于财政性专项资金、惠普基金的投资收益和其他资金。惠普基金的运作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股权投资,二是无偿(贴息)补助。股权投资主要采取参股的方式,参股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办法》规定,股权投资出资额占被投资企业的股份原则上不超过其总股本的20%,并不得成为被投资企业第一大股东。

        《办法》规定,惠普基金主要投资于惠普国际软件人才和产业基地(以下简称惠普基地)项目、入驻惠普基地的信息产业相关企业及与之相关的城市信息化建设、惠普基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固定资产购置以及租赁补助等,重点支持惠普项目建设、高端人才引进和扶持相关产业发展。申请使用惠普基金的企业和产业项目应在惠普基地内依法注册,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济宁市信息产业发展规划,企业具有一定发展前景,资产状况良好。《办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2月28日。

初审编辑:李龙   责任编辑:高杨

手机快拍二维码 用手机阅读分享此新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 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 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 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