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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提至2623元

2015-06-30 11:31 作者:高杨 来源:大众网济宁频道
济宁新闻:日前,济宁市确定了2015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623元。

 大众网济宁630日讯记者 高杨)日前,济宁市确定了2015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623元。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公布2015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2014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2460元,在确定2015年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时以此为依据。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51825元,涉及按全省职工平均工资计算有关待遇时以此为依据。
      2015
年济宁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月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623元,最高月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3115元,高于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按照省人社厅、市人社局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企业和职工还需补缴15月份执行新缴费基数后差额部分的社会保险费,以便济宁市社保局为2015年度退休的人员计发退休待遇。 

初审编辑:王振   责任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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