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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核查组对济宁市创绿工作核查验收

2015-11-23 10:06 作者:宋仪凯 来源:济宁日报
11月21日至22日,全国绿委办常务副秘书长、国家林业局造林司副司长赵良平率领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核查组对我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进行核查验收。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商建设,副市长田志锋,市政协副主席陈颖、曹景群,济宁军分区副司令员杨富强分别陪同活动。

  11月21日至22日,全国绿委办常务副秘书长、国家林业局造林司副司长赵良平率领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核查组对我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进行核查验收。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平昌致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傅明先汇报我市相关工作情况。

  2013年市委、市政府作出了生态突破战略部署,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五城同创”活动,其中将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作为先导性工程,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扶持,创新推进机制,取得了显著成效。自2012年提出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目标以来,全市完成新造林72万亩有林地面积达到357万亩,林木覆盖率达到30.2%,林业产业产值达到490亿元。

  马平昌在致辞中对国家核查组的到来表示欢迎,对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长期以来给予济宁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在简要介绍了我市概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后,他说,植树造林绿化家园,是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迫切需要,是惠及当下、造福后代的民生工程。济宁作为儒家思想发源地,受儒家思想中“木不中伐,不粥于市”、“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断一树,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等朴素生态观熏陶,济宁人民养成了植绿、爱绿、护绿的优良传统。济宁山区、丘陵、平原、河湖、湿地地形地貌齐全,自然条件良好,生态环境优势独具,生态资源十分优越。济宁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坚持“绿化当模范、治水当示范、治气当先行”,大力实施生态突破战略,制定并实施生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大规模开展城乡绿化会战十大工程,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加快构建覆盖全市域的大生态体系,林业在生态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更加凸显,实现了经济增长与生态改善的互促共赢,今年4月国家发改委、国土部、环保部等11部委批准我市为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恳请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继续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济宁发展。济宁将以这次核查验收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力度、健全机制,补齐短板、再接再厉,巩固创建成果,提升绿化水平,努力把济宁建成天蓝地绿、山清水秀、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为建设美丽山东、美丽中国作出积极贡献,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多更好的生态建设红利。

  在济期间,国家核查组听取了我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情况汇报,并对照有关指标要求,深入到任城区、曲阜市、邹城市、嘉祥县、泗水县等县市区的公园、湿地、山区、农田、学校、企业,实地查看了城区绿化、道路绿化、水系绿化、镇村绿化、古树名木保护等情况,听取了有关情况介绍,查阅了有关资料,观看了专题宣传片。核查组认为,济宁市各级党委政府对国土绿化工作高度重视,推进国土绿化的指导思想明确,国土绿化规划布局科学合理,组织领导到位有力,各部门各系统配合密切,协同推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全市建设生态文明的氛围浓厚,全社会生态意识比较强,国土绿化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济宁市的森林资源数量明显增加、质量显著提高,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功能明显增强,城乡面貌显著变好,广大人民群众幸福感明显增强,各项指标均达到了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标准,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工作顺利通过验收。希望济宁市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做法,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思路,推动国土绿化和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省林业厅副厅长刘建武主持汇报和反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商建设,副市长田志锋,市政协副主席陈颖、曹景群,济宁军分区副司令员杨富强分别陪同活动。

初审编辑:王振   责任编辑:王孟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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