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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明珠花园三期使用多年未验收 建委多部门推诿“不归我管”

2015-11-16 15:51 作者:朱仙娉 来源:大众网济宁频道
近日,有兖州区市民拨打济宁大众网新闻热线(0537-2372789)反映,兖州明珠花园三期因开发商拒交土地增容费而导致房屋没有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综合验收。业主们对相关部门的监管提出质疑,开发商未验收即交房的行为为何没有人来监管。

  大众网济宁11月13日讯记者 朱仙娉)近日,有兖州区市民拨打济宁大众网新闻热线(0537-2372789)反映,兖州明珠花园三期因开发商拒交土地增容费而导致房屋没有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综合验收。业主们对相关部门的监管提出质疑,开发商未验收即交房的行为为何没有人来监管。

  据业主反映,位于酒仙桥南首的兖州明珠花园三期的业主们早已入住,但该期商品房各项验收却未通过。“由于建筑规划发生了变化,容积率也相应发生了变化,开发商要补交增容费才能通过验收。”三期业主王先生告诉记者,开发商始终拒绝缴纳这部分费用,因此无法通过综合验收,业主也就无法“收房”。“开发商一直拒交,我们总不能一直在外面租房子住,”王先生继续说,“后来在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协调下,开发商答应尽快补交,让我们先‘临时’入住,几栋没有经过验收的房子就这么‘交房’了,而开发商尽快补交增容费的许诺却一直没有兑现。”

  “根据城市建设需要,当时政府要求在建的明珠花园三期由六层建筑改建为高层建筑,那时候还没有‘增容费’这一说法。”兖州明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张姓销售经理对记者说,三期的多层建筑建好以后,相关部门却要求他们缴纳“增容费”。

  据张经理介绍,兖州明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前身是兖州九州化工总厂,为污染企业转制成房地产商,而明珠花园小区的用地则是原兖州九州化工总厂的地块。开发前,该地块包含了职工的福利房,并不是全“净地”开发,因此,开发商在建设商品房的同时也为原厂职工再建了福利楼。张经理认为,更改规划是响应政府城市建设的号召,增容费用不应该由开发商“买单”,规划部门在统计容积率时更应将职工福利楼一并进行计算。

  “现在房产证办不下来,业主可以申请退房,价格按照2009年3100左右一平的购房价格予以退还,也可以按照银行存款利率进行退款。”张经理说。而对于这个退房价格,业主们一直不认可。

  多年前的政府行为令开发商更改了建筑规划,房子建成后开发商又因不满承担的增容费用而迟迟不肯补交,最终导致建好的房屋不能通过验收,业主们为解决居住问题便开始了长达数年的“临时”入住。而此后,开发商增容费用的缴纳问题、验收问题却无人问津。

  业主王先生告诉记者,由于没有经过验收,房产证至今无法办理,想要维权,问题就又回到了起点。“‘临时’入住本是权宜之计,没想到却给了开发商投机的机会。”王先生无奈地说,现在业主们都入住了,开发商更不会主动去补交增容费,申请综合验收,这种未验收就敢交房的行为为没有相关部门出面管理?

  带着兖州明珠花园小区三期业主的疑问,记者首先与兖州市建委取得了联系,兖州住建委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明珠花园小区三期的验收问题归建筑工程管理处负责。记者拨通了建筑工程管理处的电话,工作人员称,未验收不能办证是房管局的事,验收的问题应咨询质监站。当记者提出想与质监站进行该问题的咨询时,这位不想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项目在建筑工程管理处的状态还是在建,不存在验收和交房的问题,也不归质监站管,“您说的这些都不在我们的权力清单范围之内”。该工作人员说。

  近期,本网陆续报道了《济宁凤凰太阳城小区验收不过 800户业主房产证"难产"》、《济宁鸿顺?观邸商品房“五毒俱全” 未验收就交房》等商品房未验收即交房现象,本应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约束的行为却在当前的“交房季”里大行其道。

  目前,仍有不少市民拨打济宁大众网新闻热线(0537-2372789)反映此类问题。对于已经曝光的开发商未经验收就上房的违规行为,至今仍无房地产开发商主管部门进行规范管理。

初审编辑:王振   责任编辑:贺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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