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王爽爱
责任编辑:朱仙娉
济宁市统计局官网
2024年济宁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97642元。其中,在岗职工(含劳务)年平均工资100100元。
附注:
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详见国家统计局官网 http://www.stats.gov.cn/xxgk/zcfggz/tjxzfg2020/201708/t20170803_1758101.html),本单位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需要明确的是,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电费等,但不包括从单位工会经费或工会账户中发放的现金或实物,入股分红、股权激励兑现的收益和各种资本性收益等。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平均工资 = 报告期工资总额/报告期平均人数。
2.统计范围
劳动工资统计范围为城镇地域内就业人数在5人及以上的法人单位,调查对象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等。
城镇地区私营法人单位(包括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内资企业中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城镇地区非私营法人单位(包括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除私营单位以外的内资(包括机关、事业)单位、港澳台投资和外商投资企业。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对城镇单位采用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4.登记注册划分标准
劳动工资统计自2023年起,按照《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执行新的登记注册统计类别(详见官网https://www.stats.gov.cn/sj/tjbz/gjtjbz/202302/t20230213_1902786.html)。
初审编辑:王爽爱
责任编辑:朱仙娉
9月16日,济宁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济宁最新蔬菜批发市场价格一览表,其中,葱姜蒜分别为0.9元、3元和3.5元每斤。[详细]
9月17日,记者从济宁文旅了解到2025年济宁市美食联赛推荐“百道名菜”以及“百家饭店”,具体如下。[详细]
9月16日,记者从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2025年8月份,按照国家要求,济宁市21个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实施了采测分离监测,监测结果显示:1个断面为地表水Ⅱ类水质,10个断面为地表水Ⅲ类水质,10个断面为地表水Ⅳ类水质,详细结果见下表。[详细]
9月15日,记者从济宁市人民政府官网了解到,截至8月末,济宁市各项存款余额10593.21亿元,比上月末增加59.95亿元,增幅0.57%。[详细]
9月15日,记者从济宁市统计局了解到,1—7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64.6亿元、同比增长0.9%,其中税收完成204.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2.8亿元,同比增长0.5%。金融服务提质增效,截至7月底,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10533.3亿元,较年初增长7.2%;金融机构本外[详细]
9月12日,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严格执行转供电价格政策的提醒告诫函,详细内容如下。[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