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7-3161789

通讯员QQ群:242839438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新闻热线:0537-3161789   新闻邮箱:jndzwww@163.com   QQ:948367398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聚焦

八瓶进口橄榄油全过期 消费者向消协投诉获赔偿

2013-03-25 13:31 作者: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金乡一市民买了8瓶进口橄榄油,但这些橄榄油有三个“生日”。如果按国外产地的生产日期来算,这8瓶橄榄油已过期一个多月了。
  本报2110110消息(记者 庄子帆 通讯员 杜修镇) 金乡一市民买了8瓶进口橄榄油,但这些橄榄油有三个“生日”。如果按国外产地的生产日期来算,这8瓶橄榄油已过期一个多月了。金乡县消协表示,应以国外产地的包装日期为准。随后这家超市向贾先生赔礼道歉,并给予了适当的经济赔偿。
        近日,贾先生遇到了一件烦心事。他在金乡一超市买了8瓶进口橄榄油,但这些橄榄油却有三个“生日”,果实采摘日期为2010年,国外产地包装日期为2011年2月9日,国内的分装日期为2011年9月14日。橄榄油的保质期为24个月,如果按国外产地的生产日期来算,这8瓶橄榄油已过期一个多月了。但如果按国内的分装日期来算,橄榄油还在保质期内。到底该按哪个日期来算,贾先生有点迷惑。 
        随后,他向金乡县消费者协会投诉。协会的工作人员调查发现,贾先生买的橄榄油是在国内分装的,但是应该以在国外的包装日期为准来算保质期,也就是说这8瓶橄榄油已经过期一个多月。
        超市方承认是自己专业知识欠缺,才造成的工作失误。超市向贾先生赔礼道歉,并给予了适当的经济赔偿。
        据介绍,根据2009年10月1日实施的《橄榄油、油橄榄果渣油》国家标准规定,橄榄油应该标示油橄榄果实的年份(英文字母“GS”打头);橄榄油与果渣油应标示包装日期(英文字母“BZ”打头);进口分装产品应再注明分装日期(英文字母“FZ”打头);三个日期中,以国外产地包装日期(生产日期)为保质期起点日期。 

责任编辑:孔令俏

手机快拍二维码 用手机阅读分享此新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 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 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 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