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7-3161789

通讯员QQ群:242839438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新闻热线:0537-3161789   新闻邮箱:jndzwww@163.com   QQ:948367398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聚焦

山东公布2012年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10起

2013-05-09 09:24 作者: 来源:大众日报
2012年1月19日8时11分许,惠民县驾驶人朱宪福(男,27岁)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沿滨莱高速自南向北行驶,连续碰撞前方因交通事故停车等候的小型轿车三辆、重型罐式牵引车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一辆,造成6人当场死亡。
  一、滨莱高速公路淄博市高青段“1·1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2012年1月19日8时11分许,惠民县驾驶人朱宪福(男,27岁)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沿滨莱高速自南向北行驶,连续碰撞前方因交通事故停车等候的小型轿车三辆、重型罐式牵引车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一辆,造成6人当场死亡。

  二、平阴县“4·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2012年4月8日9时许,平阴县驾驶人高衍仁(男,41岁),驾驶自卸低速货车,沿平阴县东阿镇乔孟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承会石料厂前,在超越同向行驶的平阴县师成林(男,61岁)驾驭的驴车时,由于路面南北两侧凹凸不平,货车向右侧翻将驴车砸在货车下,造成5人当场死亡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平度市“4·3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2012年4月30日0时25分许,平度市驾驶人尚涛(男,31岁)驾驶小型轿车沿省道218线自北向南行驶,与顺行在前右转弯的平度市驾驶人宋德武(男,38岁)驾驶的挂车相撞后钻入挂车底部,造成5人当场死亡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四、阳信县“5·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2012年5月14日5时40分许,惠民县驾驶人牛业强(男,34岁)驾驶重型厢式半挂车沿省道239线由北向南行驶至与工业一路交叉路口时,遇情况左转避让,避让过程中因操作失误导致挂车与主车分离,挂车向右侧翻后与沿工业一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此左转弯的阳信县驾驶人王辉(男,28岁)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碾压事故,当场造成2人死亡,3人经抢救无效死亡,5人受伤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五、潍坊市潍城区“5·1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2012年5月19日2时15分许,湖北省英山县驾驶人程立(男,34岁)驾驶小型客车沿潍坊市潍城区宝通西街自西向东行驶至拥军路路口时,与前方顺行的潍坊市奎文区驾驶人贾汉友(男,45岁)驾驶的无牌重型自卸货车尾随相撞,造成3人当场死亡,7人经抢救无效死亡,2人受伤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六、烟台市高新区“6·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2012年6月22日14时10分许,烟台市芝罘区驾驶人李培林(男,69岁)驾驶小型轿车沿滨海中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天越湾处,因操作不当致使车辆驶入对向非机动车道,并与在非机动车道上由西向东行驶的自行车队相撞,造成4人当场死亡,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3人受伤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七、青银高速公路淄博段临淄段“10·7”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2012年10月7日11时44分许,商河县驾驶人江长洪(男,41岁)驾驶大型客车沿青银高速自东向西行驶,与高密市王瑞先(男,23岁)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刮擦后,车辆穿越中央活动护栏驶入对向车道,与济南市旅顺旅游汽车有限公司驾驶人周玉山(男,40岁)驾驶的大型客车前部左侧碰撞,大型客车翻入高速公路边沟内,造成6人当场死亡,8人经抢救无效死亡,44人受伤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八、沾化县“10·2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2012年10月23日18时58分许,沾化县驾驶人姜竹星(男,46岁)驾驶运输型拖拉机沿孤滨路由北向南行驶,与前方顺行准备左转弯的沾化县驾驶人赵连华(男,41岁)驾驶的运输型拖拉机发生碰撞,造成1人当场死亡,6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0人受伤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九、济阳县“11·2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2012年11月23日12时20分许,济阳县太平镇驾驶人冯建斌(男,33岁)驾驶小型轿车沿济太路由东向西行驶时偏左行驶,与对行的济阳县驾驶人孙怀孟(男,24岁)驾驶的轻型普通货车侧面碰撞,造成2人当场死亡,3人经抢救无效死亡,6人受伤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十、淄博市张店区“12·3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2012年12月31日2时42分许,重庆市开县义和镇驾驶人扈信友(男,24岁)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淄博市张店区张博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南外环路交叉口处时,与沿张店区南外环路由西向东行驶的高青县驾驶人孙向会(男,42岁)驾驶的无牌重型半挂车侧面相撞,造成7人当场死亡,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4人受伤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责任编辑:苑仁峰

手机快拍二维码 用手机阅读分享此新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 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 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 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