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7-3161789

通讯员QQ群:242839438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新闻热线:0537-3161789   新闻邮箱:jndzwww@163.com   QQ:948367398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聚焦

济宁:城乡居民养老金提至每人每月65元以上

2013-08-07 13:13 作者: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济宁新闻:在今年济宁市为民所办十件实事中,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金标准已全部提升至每人每月65元以上,个别县市区超标准完成;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正在等待省级批复,启动后居民医疗负担将相对减轻
    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60元提高至65元以上。
  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对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救助金报销后,个人负担超过我市上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部分,由大病保险再报销60%,最高支付限额25万元,惠及全市110万城镇居民。
    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金标准已全部提升至每人每月65元以上,个别县市区超标准完成;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正在等待省级批复,启动后居民医疗负担将相对减轻……记者探访发现,在今年济宁市为民所办十件实事中,由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的社保救助部分已基本完成。
“提升社会养老金标准”
  6日,济宁城区红星小区,60岁的赵大妈正坐在树荫下乘凉。年轻时做小生意的她没有参加任何养老保险,如今年龄越来越大,为了有稳定的生活保障,今年3月份她特地咨询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事宜。经过综合考虑,赵女士最终选择了其中一项缴费档次,加上政府每月补贴的65元,今年4月份开始,赵大妈每月能领到300多元的养老金,对于一个人生活的赵大妈来说,已经足够日常花销。
  而微山县高楼乡渭河村的村民杨大爷,现在每月25日前都能从设置在村里超市的“金融服务站”领到养老保险金。自2011年济宁作为国家级试点实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以来,当年已满60周岁的杨大爷不用缴费,每月就能领到养老金。
  在2013年济宁为民办好十件实事中,济宁市人社局提出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60元提高至65元以上。今年1月1日起,各县市区已开始按新标准发放养老保险金。截止目前,全市十二个县市区共106万60岁以上的城乡居民从中受益,每月25日前准时领到养老保险金。在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县市区,甚至已经超过了65元的标准。
“启动城镇居民大病保险”
   除了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今年济宁还将“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列入为民办好十件实事中。对参保人员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救助金报销后,个人负担超过济宁上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部分,由大病保险再报销60%,最高支付限额25万元。目前相关的准备工作正在顺利进行中,待山东省人社厅批复后,即可启动实施。
  在此之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方面,一个自然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的最高限额已经达到6万元。发生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6万元以上的医疗费,基金支付比例又由30%提高到70%。同时,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大额医疗救助金最高支付限额由10万元提高到13万元。
  此外,今年3月份济宁出台城镇新生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保通知后,28周以上的胎儿(准新生儿)也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医保了。启动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之后,在现有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再报销一定比例的医疗费,新生儿出生后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也可享受同等大病保险待遇。
养老金正常增长 设缴费激励机制
  2011年济宁市试点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以来,当年实现对参保人员的全覆盖,60岁以上的老年人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为方便参保人员领取养老金,又在全市7222个村设置了代办点,老年人足不出村就能领导养老保险金。
  “2011年刚启动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2012年增长到每人每月60元,今年提高至每人每月65元。今后,济宁将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增长机制及‘多缴多补、长缴多得’缴费激励机制。”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科长赵莉介绍,缴费激励机制,一方面指参保人员选择100元至500元缴费档次的,每选择提高一个缴费档次,增加缴费补贴不低于3元,选择600元以上缴费档次的,在30元缴费补贴基础上,增加缴费补贴不低于12元;另一方面,对连续缴费年限满16年不满20年、满20年不满25年、满25年及以上(不包括补缴年限)且每年选择不低于300元缴费档次的参保人员,到60周岁领取养老金时,每人每月分别增发基础养老金20元、30元、40元。

初审编辑:李龙   责任编辑:李丹

手机快拍二维码 用手机阅读分享此新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 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 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 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