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农村通户道路硬化

2019-11-01 16:18:0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雨天不踩泥、晴天不起土”,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20年年底,将基本实现全省农村通户道路硬化。

  《方案》要求,除纳入近三年内搬迁、撤村并居、社区和城区建设规划的村庄,以及远离村庄的散居户(15户以内)和常年无人居住户外,剩余行政村全部实施通户道路硬化。由县级政府科学制定村庄搬迁、撤村并居、社区和城区建设规划,明确常年无人居住户认定标准。各市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基本实现”农村通户道路硬化的指标和比例。

  《方案》对实施进度进行了明确,2019年年底前,全面启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程并完成10%的剩余建设任务(按行政村数量,下同);2020年,全面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程实施。其中,2020年6月底前累计完成60%的剩余建设任务;11月底前全面完成剩余建设任务,基本实现农村通户道路硬化;12月底前组织开展农村通户道路硬化验收工作,全面总结评估实施效果。

  《方案》明确要求,农村通户道路建设规划应与村庄规划有效衔接,与撤村并居、村庄建设改造、人居环境整治、生态风貌保护有机结合、协调推进。对近期拟实施绿化、路灯、排水以及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村庄,应与通户道路硬化统筹考虑,科学安排,避免“前建后挖”,造成投资浪费。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制定《山东省村内道路硬化技术指南》,明确技术要求。各地应结合当地实际,根据不同村庄的经济条件、自然环境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硬化方式及标准,合理选取硬化材料,有条件的村可以采用较高标准,经济实力较弱的村可以采用块石、卵石、红砖、预制砖、风化料、建筑废弃料等建筑材料实施道路简易硬化。穿越村庄宽度4米以上的村内干道,应采用“统一设计、统一招标、统一监理”的规范管理模式;连通农户道路的硬化,可以由村级组织牵头,鼓励农民自主选择硬化方式,采用自助和互助的方式施工。

  同时,各市、各县(市、区)政府是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的实施责任主体,负责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建立以市、县级为主的财政补贴机制,制定具体奖补政策,市、县级财政部门具体负责奖补。充分调动农民群众自愿出资出劳的积极性,鼓励社会各界进行多种方式的捐资捐助。各市政府、省有关部门要利用定期督导巡查、第三方机构评估、不定期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实施进度、资金落实、工程质量、群众满意度等进行监督,严格落实奖惩措施,确保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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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贺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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