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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仿喜洋洋剧情烧伤玩伴一案 目前已移交少年庭审理

2013-05-18 10:54 作者: 来源:中国新闻网
5月17日,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小李浩兄弟状告玩伴李某顺及《喜洋洋与灰太狼》动漫制作人——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案,这是一例中国儿童状告动漫制作人案。

原标题:模仿喜洋洋剧情烧伤玩伴 受伤儿童告动漫制作人

  5月17日,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小李浩兄弟状告玩伴李某顺及《喜洋洋与灰太狼》动漫制作人——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案,这是一例中国儿童状告动漫制作人案。东海县人民法院考虑到原告经济困难,开通绿色通道,同意缓缴诉讼费,并在最短时间内审查立案。

  原告诉称:2013年4月6日,东海县石榴街道办麻汪村8龄童李浩冉、5岁弟弟李浩与8岁的邻居玩伴李某顺(二年级学生)在村边树林里模仿动画片《喜洋洋与灰太狼》中烤羊肉串的剧情,做“绑架烤羊”游戏,李某顺把小李浩弟兄俩绑在村东头的树上,点燃地上的树叶,火借风势迅速蔓延,被吓懵了的李某顺不知所措,导致小李浩兄弟俩严重烧伤,幸遇村民施救,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原告认为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为专业卡通动漫制作人在制作儿童动漫时,应当预见危险剧情易被儿童模仿造成伤害,又未做“危险动作,禁止模仿”等安全警示,导致心智不成熟的儿童模仿并造成严重伤害,根据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又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4条规定“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刊物及网络信息等”规定,被告也存在过错,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原告要求,两被告赔偿前期医疗费264262.63元(包括后续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待鉴定结论出来后另行起诉),请求判令动画片制作人在动画片中增加安全警示字幕等补救措施;判令动画片制作人在全国性报刊公开赔礼道歉。

  目前,此案已经移交少年庭审理,审理情况待续。(中新网记者 李健 黄超 陈军 朱晓颖)

责任编辑:苑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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