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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地里私种1187株罂粟

2013-05-20 16:45 作者:刘近岐 来源:齐鲁晚报
5月8日,禁毒支队联合薛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常庄派出所,在薛城区常庄镇某处,将张某在自家地里非法种植的1187株罂粟查获并铲除,张某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本报枣庄5月19日讯(见习记者 刘近岐) 5月8日,禁毒支队联合薛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常庄派出所,在薛城区常庄镇某处,将张某在自家地里非法种植的1187株罂粟查获并铲除,张某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后经公安机关做思想工作,张某对非法种植罂粟的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第六条的规定,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是指明知是罂粟、大麻、古柯树等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种植且数量较大,或者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或者抗拒铲除的行为。据知情人透漏,在我国种植五百株以上的罂粟,即可界定为数量较大。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据悉,为巩固禁种铲毒成果,严厉打击大面积非法种植罂粟违法犯罪活动。枣庄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动员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深挖细查,不断加大禁种铲毒工作措施,全市禁种铲毒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进一步推进“扫毒害,保平安”严打整治行动。

责任编辑:虚拟的系统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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