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7-3161789

通讯员QQ群:242839438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新闻热线:0537-3161789   新闻邮箱:jndzwww@163.com   QQ:948367398

当前位置:首页 > 文体·综合

评“马伯庸心怀不轨”之说五大“雷点”

2013-07-14 11:45 作者:谢绮珊 来源:广州日报
据悉,近日,河北衡水市冀宝斋博物馆被作家马伯庸踢爆收藏大量山寨藏品之后,已被有关部门摘牌。
原标题:马伯庸“心怀不轨”冀宝斋“民族之幸”

  中藏网发文声援“山寨博物馆”冀宝斋:

  网友

  这篇文章真搞笑,全篇都在扣帽子。

  建造者的不易,跟藏品有毛关系。

  瞧不起老百姓的智商吗,这是?

  本报讯 (记者谢绮珊)昨天,中藏网发表匿名“专稿”《马伯庸怀不可告人目的诽谤冀宝斋博物馆》,为“收藏家”王宗泉大唱颂歌,言辞“严正”反驳马伯庸“你懂文物吗?”逼问河北省文物局局长“你懂鉴定吗?”但字里行间却没有任何关于藏品专业鉴定的证据,网友大呼“再次被雷倒”。

  据悉,近日,河北衡水市冀宝斋博物馆被作家马伯庸踢爆收藏大量山寨藏品之后,已被有关部门摘牌。

  据中藏网网站说明,该网站系由全国收藏家、收藏组织、收藏爱好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全国性社会团体。

 

  雷点1 那是冀州最好的建筑

  文章历数“收藏家”王宗泉的功绩:“当了近50年的村党支部书记,改革开放后带领村民兴办乡镇企业脱贫致富。他在海外无一分钱存款,又不把子女送往国外入外国籍,出于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热爱,千辛万苦组织村集体资本投资5000余万元兴建冀宝斋博物馆。30年来,他以一个中国农民的质朴、韧劲、良知的精神,让流落在街头野外的4万余件文物找到归宿,用这4万件文物进行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教育。”冀宝斋博物馆“是冀州最好的建筑,最亮的景点。这是冀州的幸事,也是中华民族的幸事”。而马伯庸的揭发,被直斥“你懂文物吗?你懂历史吗?你保护过一件古董吗?”

  雷点2 省文物局局长应下台

  文章“剑指”河北省文物局局长,认为其诽谤、诬蔑冀宝斋博物馆,应追究责任并下台。“作为一个省的文物局局长不深入调查研究,不履行保护文物的神圣职责,在这次诋毁中华文物的事件中,也站错立场出来帮腔,妄称冀宝斋博物馆的展品没有一件是真的(故宫研究员叶佩兰在冀宝斋博物馆看了部分瓷器,还认为有30件是真的)。”

  “请问局长,你去过冀宝斋博物馆吗?你懂鉴定吗?冀宝斋博物馆是河北的光荣还是耻辱?”文章认为,河北省文物局局长“诽谤”原因有二:“其一,想推卸‘保护文物不力的责任’。民间文物越多, 他自感压力越大,责任越大,如民间文物全判为赝品,管理者一点责任也没有,可以放心睡大觉。其二,如承认民间博物馆的文物是真的,且数量巨大,那怎么向国家要购买文物的资金?怎么得到巨额回扣?”

  雷点3 文物历来有“寄托”款

  对于媒体的报道,文章全然予以否定,并且追问:“当年冀宝斋博物馆成立大会时,你们在哪里?”文章说:“中华文物历来有‘寄托’款、‘纪念’款, 只要搞过收藏的人都懂。外行人狂言‘穿越’竟会被广为传播,荒唐之极。无据‘打假’的舆论正迎合利益集团‘唯我独尊’,大肆制造否定民间收藏的阴谋论,妄图继续为攫取巨额国有资产服务,可悲之极。”

  雷点4 馆中瓷器收藏水平最高

  文章证实:“中藏网曾组织有资质的瓷器鉴定师和来自全国各地的知名收藏家到冀宝斋博物馆学习研究,充分肯定了冀宝斋的收藏水平,并一致认为这是目前中国瓷器收藏水平最高的博物馆。”

  “现在有人跳出来诽谤民间收藏,主管部门叫嚷要‘停业整顿’、‘摘牌’等等,其根本原因是如全国数以万计的收藏家收藏保护下来的数百万件中华精美文物全部亮在全国人民面前,他们用几百万几千万元购进一件普通文物的底就要露馅,那些假公济私‘寻租’的批准人、执行人、利益相关人有多少要触犯国法?”

  雷点5 冀宝斋的成立引人嫉恨

  文章称“冀宝斋博物馆的成立,引起了某些人的嫉恨”。“因为全国许多收藏家看了冀宝斋的藏品后都说,冀宝斋博物馆的藏品是一部相对完整的中国瓷器史……以后全世界研究中国瓷器的学者都应以冀宝斋为基地;而北京马某某的某某博物馆的藏品,基本是普品,一般收藏家都不会要。”

初审编辑:李龙   责任编辑:苑仁峰

手机快拍二维码 用手机阅读分享此新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 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 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 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