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出台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

2018-01-26 16:59:00 来源: 大众网济宁频道 作者: 白云

  大众网济宁1月26日讯通讯员 白云)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 1月25日,梁山县召开十四届26次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并通过了《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梁山县对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提出具体要求。

  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党政同责、标本兼治,加强统筹协调,加快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和制度,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属地管理、部门依法监督、行业诚信自律、社会各方协同、公众积极参与的食品安全治理格局,以严谨的标准、严格的监管、严厉的处罚、严肃的问责,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

  严格督查督办。各级党委、政府督查部门要会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落实食品安全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任务的督查,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落实。

  严肃责任追究。各级党委、政府要健全完善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层层压实食品安全责任。对不履行食品安全责任,或者阻碍干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党政领导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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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孔令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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