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人才引进最高每年3万元津贴

2017-12-04 10:21:00 来源: 东方圣城网 作者:

  近日,市人社局印发《济宁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济宁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由政府财政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3万元不等的人才津贴。

  东方圣城网讯 据介绍,济宁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计划,是指到2020年引进2000名左右相关专业具有全日制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10000名以上相关专业理工科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的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重点产业包括:电子信息、能源化工、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纺织服装、高端造纸、汽车、橡胶、食品、现代农业、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文化旅游、金融等产业领域。根据我市产业发展需要和新旧动能转换要求适时调整支持产业领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开展“高精尖缺”人才需求调查,按年度编制发布《济宁市“高精尖缺”引才目录》。

  济宁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是指我市企业引进的,所学专业或从事工作符合《济宁市“高精尖缺”引才目录》要求获得国家承认的国外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外籍人才;或国内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或具有创新创业业绩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济宁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由政府财政给予人才津贴。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3年内给予每人每年3万元人才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3年内给予每人每年1.2万元人才津贴;全日制本科生,2年内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人才津贴。我市企业在发达地区或发达国家设立的研发机构全职聘用的人才,可参照执行。以上人才津贴政策自2016年8月11日起执行。

  需注意的是,济宁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入选人员在我市市域内不同县(市、区)企业间流动的,符合条件的人才待遇由原就职企业、新入职企业所在县(市、区)按服务月数分别兑现,兑现年限、金额连续计算;流出市外的,停止兑现,不得再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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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贺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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