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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济宁市2018年度扶贫特惠保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炉,济宁市将对去年底全市动态调整后继续享受脱贫攻坚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人口实施意外伤害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对其中参加了2018年度山东省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贫困人口实施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并对贫困患者出院时居民基本医保、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机构减免、医疗救助、医疗商业补充保险等各项医疗保障待遇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 医疗商业补充保险
原则上2018年度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120元,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个人住院医疗费用,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机构减免、医疗救助等补偿后,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再给予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的医疗商业补充保险赔付封顶线不低于30万元,贫困人口应承担一定的医疗费用,原则上经过各项保障后,个人负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低于政策范围内医疗总费用的10%。
意外伤害保险
原则上每人每份保费不低于10元,主要保障贫困人口保险期内遭受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残疾和意外伤害医疗等。按每人10元保费,意外身故、意外伤残保障标准分别不低于3万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障标准不低于5000元。
家庭财产保险
原则上每户每份保费不低于10元,主要保障因暴风雨雪、洪水、冰雹、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的家庭财产损失,包括房屋及室内附属设施、室内财产及粮食、农副产品、农机具等,附带因盗抢造成的财产损失。按每户10元保费,自然灾害造成的家庭财产损失保障标准不低于5万元,盗抢损失保障标准不低于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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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经信委获悉,今年1至7月份,全市工业税收181.5亿元,同比增长9%,占全市税收的53.2%。其中,煤炭行业税收95.4亿元,同比下降3.9%;制造业税收75亿元、同比增长27.9%,拉动工业税收增长9.8个百分点。[详细]
十一黄金周后进入一年中的旅游淡季,各产品价格渐渐回归到正常水平。许多线路均有不同程度的价格优惠,一些线路跌幅甚至达到1000元至2000元,且各大景区客流量大幅减少,能灵活安排假期的市民,不妨来一场舒适实惠的淡季错峰游。 [详细]
记者从济宁市安监局了解到,今年以来,全市认真践行中央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各项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安全生产综合大整治、“素质固安”工程、“大快严”集中行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和“安全生产月”等重点工作,全市生产安全形势稳中向好。1-9...[详细]
为保障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解决“执行难”问题。近日,邹城市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共25人。[详细]
10月8—9日,由济宁市委宣传部、济宁市文广新局倾力打造,济宁市山东梆子剧院创作生产的2017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山东梆子大型新编历史剧《孟母》将亮相济南历山剧院,参加第十一届山东文化艺术节新创造优秀剧目评比展演。[详细]
在享受了小长假的万里晴空后,强冷空气终于即将抵达。据济宁市气象台7日16时预报,8~9日将有一次明显小雨天气过程,9日受强冷空气影响,气温下降明显,预计最低气温出现在10日早晨,仅7℃左右。[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