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资质获得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

2020-12-18 17:22:08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王彤彤

  大众网·海报新闻见习记者 王彤彤 济宁报道

  为加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济宁精神病防治院职业病科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于2017年10月至2020年12月分批次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外出学习。2020年12月4日,济宁精神病防治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资质获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填补了济宁市无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空白。

  济宁精神病防治院职业病科是济宁市涵盖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和职业病治疗的市级专科,主要负责全市企事业单位接触有害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的诊断和治疗工作,是目前全市较大的职业病防治专业机构。记者了解到,该科室现拥有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6人,中、高级职业健康检查资质人员18人,职业病诊断资质人员11人,主检医师3人。该科室拥有磁共振、螺旋CT、高千伏X光机、多普勒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脑干诱发电位仪、心电图及动态心电图、脑电图及视频脑电图仪、电测听仪、肺功能仪、裂隙灯等一批用于职业卫生的先进仪器设备,并配备一部职业健康流动查体车,可直接开往各地厂矿、企业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极大地方便了劳动者。

  济宁精神病防治院职业病科擅长职业性尘肺、棉尘病、职业性变应性肺泡炎、职业性肿瘤、及其他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各种中毒性疾病如铅、四乙基铅等重金属中毒;噪声性耳聋、高温、高压等物理因素所致疾病等其他职业相关性疾病的诊断与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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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冉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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