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银行获评“2019年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A级单位”

2020-05-07 09:59:00 来源: 齐鲁壹点·海报新闻 作者:

  济宁银行高度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将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作为战略性业务,通过制定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系及各项制度,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在2019年度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开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评估中,济宁银行荣获“2019年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A级单位”。

  加大金融知识普及力度

  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济宁银行认真组织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金融知识普及月、金融知识进万家、质量月、扶贫日、电信诈骗等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78家分支机构针对农民、残障人士、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开展不同形式的公益性金融知识普及宣传活动,积极引导消费者合理维护合法权益,增强金融风险意识,获得消费者一致好评。

  加强消保工作应急演练

  保障客户合法权益

  济宁银行在全行范围内开展了以“客户信息泄露”“老年客户安全”“多人投诉”为场景的应急演练,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了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提升了保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意识和能力。

  建立健全制度体系

  规范完善消保运行机制

  近年来,济宁银行陆续制定下发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计划》、《济宁银行行长消费者投诉接待日管理办法》等文件,通过完善的消费者保护工作制度体系,促进消保工作的常态化运行,将消保工作纳入到分支行综合绩效考核中,督导分支行扎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下一步,济宁银行将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升工作的精细化、专业化水平,为构建和谐稳定的金融生态环境做出新的努力。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赵冉冉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