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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城国际五证不全违规认筹?律师:若属实则违法

2013-03-22 16:16 作者:曹丽 来源:大众网济宁站
近日,有市民向本网反映,由山东新德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北城国际,在五证不全的情况下,开始所谓的内部“认筹”。

    大众网济宁3月22日讯(见习记者 曹丽)济宁楼市3月迎来了2013年的第一波暖流,然而3·15消费者权益日刚过,在国家楼市调控三令五申加强市场监管、规范预售行为的背景下,济宁市仍有楼盘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进行违规认筹销售。

  近日,有市民向本网反映,由山东新德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北城国际,在五证不全的情况下,开始所谓的内部认筹。“置业顾问告诉我,北城国际一期后半部分计划将于今年3月底开盘,开盘前认购可享受交10万抵13万的优惠,交了诚意金就可以选楼层,7号楼一共有100户,目前已经预购出去90余户了,只剩下2层、11层可选,等开盘后就选不上了。但是,最近我了解到这个项目五证不全,所以担心交10万元诚意金会有风险”宋先生向记者说到。

  据记者了解,山东新德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营房地产开发业务,在济宁开发了北城国际、领秀庄园、凤凰家园、新城豪庭等多个楼盘。北城国际项目以“只买对的 不买贵的”为广告宣传语,如果诚如上述市民所言,则不禁让人生疑:五证不全的楼盘也称得上是“对的”选择吗?

  为此,记者前往北城国际售楼中心进行详细了解。在售楼中心大厅,记者并没有发现楼盘销售所需的相关证件当记者询问北城国际一期后半部分即7号楼项目五证是否齐全时,一女性置业顾问告诉记者:“此项目的五证全部具备,但是没有放在售楼处,而是在山东新德蓝房地产总公司”,当记者询问能否去总公司进行查实,置业顾问回复记者“总经理目前在上海出差,无法出示证件,开盘前会把相关证件拿到售楼中心”,而对市民反映的交10万抵13万的说法,该置业顾问予以否认,并声称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认筹销售。

 为确定北城国际此项目是否已取得预售许可证,记者拨打了济宁市建委开发办的电话,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前几天办公电脑重装系统导致发证资料丢失,无法查询,只能登陆济宁市房管局的外网即济宁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查询,记者按照工作人员告知的操作步骤打开商品房查询——市城区,页面提示“应用程序中的服务器错误”,无法查询。记者只好拨打房管局电话咨询此事,房管局工作人员却告诉记者:“济宁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已不提供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查询,只有济宁市建委开发办能够查询。”

  当记者再一次拨通济宁市建委开发办的电话时,仍是上述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山东新德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刚刚派人来办理预售许可证,此时正在窗口提交办证资料该工作人员称正对其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至于资料通过时间尚无法确定。

就此,记者咨询了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律师顾铭心。顾律师告诉记者,开发商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的认筹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0年4月30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的规定,也违反了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规定。开发商只有在取得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并且与购房者签订了购房合同的情况下,才能收取相关资金。否则,就是非法募集资金。

    有业内人士提醒称,在开发商人为制造的认筹热销面前,一些购房者难以理性把持, 虽然开发商保证可向购房者冲抵房款或退还这笔意向金,但由于房地产开发周期较长,风险较大,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楼盘,如果项目出现问题,开发商可能会卷款而逃,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销售,消费者也会遭受较大损失。同时,前期的认筹金也常常在开盘时转化成购房定金,而定金开发商通常是不退的。

    在此,大众网记者提醒广大购房者在选购房屋时,首先要明确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还应明确开发商取得的预售许可证是否是自己即将购买的单元组团,慎重看待认筹,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李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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