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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试点“乡村记忆工程” 实施文化遗产保护

2014-02-14 08:37 作者:于国鹏 来源:大众日报
今天,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在济南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省正式启动实施保护文化遗产的“乡村记忆工程”。王红勇说:“这项工程本着不新建馆舍,利用乡土建筑进行改造布展的原则,结合当地的城镇化建设规划,建设民俗生态博物馆、乡村(社区)博物馆。

  □记者 于国鹏 报道
  本报济南2月13日讯 今天,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在济南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省正式启动实施保护文化遗产的“乡村记忆工程”。上半年选取20个左右的单位作为试点,下半年全面开展建设工作。试点建设工作完成后,将在全省推广实施。
  据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王红勇介绍,“乡村记忆工程”由省委宣传部、省文物局牵头,省文明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厅、省文化厅、省旅游局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这项工程是提高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水平的重要举措,是保护齐鲁传统文化遗产模式的创新尝试。”
  “乡村记忆工程”旨在对历史街区、传统民居院落等物质文化遗产和生产、生活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现原生态的保护。重点在文化遗产和传统乡土建筑富集、保存基础条件较好、文化底蕴深厚的乡村和社区,因地制宜建设民俗生态博物馆、社区博物馆、乡村博物馆,收集和展览富有地域特色、活态文化特色和群体记忆的文化遗产,包括乡土建筑、街区遗产、农业遗产、农业生产劳作工艺、服饰、民间风俗礼仪、节庆习俗等,实现对文化遗产的整体性和真实性保护。
  王红勇说:“这项工程本着不新建馆舍,利用乡土建筑进行改造布展的原则,结合当地的城镇化建设规划,建设民俗生态博物馆、乡村(社区)博物馆。”我省将引导、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乡村(社区)居民将是民俗生态博物馆、乡村(社区)博物馆的主要参与者、管理者和受益者。
  资金保障方面,省级结合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专项资金对试点单位给予补助,由试点单位统筹用于生产、生活用具及民俗展品的收集、展览的布置等基本条件建设。同时,根据工作内容,分别纳入各级宣传文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物保护、小城镇建设、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乡村旅游及农业相关补助项目。
  王红勇介绍说,省委宣传部将把此项工程建设纳入“乡村文明建设行动”考核指标内容,与“乡村文明建设行动”一同部署、共同推进。并将协调相关部门,推动“乡村记忆工程”成果保护的专项立法。
  按照计划,今年第一季度,我省将以市为单位对传统村落、街区和散存的重要民居进行调研摸底,在此基础上,完成工程实施方案编制论证工作,明确建设标准、工作流程、立项评估、过程指导、建成验收等具体环节。
  新闻背景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省城市建设、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日新月异,城乡面貌和人民生活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省文物局局长谢治秀说,在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大量乡土传统文化遭受破坏、走向消亡的速度甚至在加快。
  谢治秀指出,有的地方一味追求现代、美观、整齐,对传统社区、乡村完全拆除,或者对古建筑、古民居进行大面积“改造”,不仅造成了城乡建设“千城一面、千村一面”的后果,更为严重的是使历史文化村镇传统的建筑风貌、淳朴的人文环境等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乡土传统文化体系一旦毁坏,就会使世世代代传承的历史文化积淀和精神家园消失,这种巨大的文化损失是无法弥补的。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李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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