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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整治车辆乱停乱放 电动车违规停放将被罚款

2015-06-16 10:50 作者:高杨 来源:大众网济宁频道
16日起,济宁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开展非机动车、机动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行动。汽车乱停会被贴罚单,电动车等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也将被处以警告或罚款。
济宁市城区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活动启动

 济宁市城区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活动启动

济宁市城区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活动启动
       大众网济宁6月16日讯记者 高杨)16日起,济宁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开展非机动车、机动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行动。汽车乱停会被贴罚单,电动车等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也将被处以警告或罚款。
       16日上午,记者在济宁市举行的城区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活动启动仪式上了解到,济宁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将对城区机动车停车秩序进行规范,严禁沿街单位和个人私划停车泊位,撤除不合理的停车泊位和停车标志,要求机动车辆停放在统一规划设置的机动车停车场或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等规定地点,严禁占用道路违法停放车辆,违法停车将被依法处理。 
       除机动车辆外,非机动车的乱停乱放也在整治范围内。城区内非机动车必须在经济宁市城市管理局批准设置的非机动车停车点或者已划定的停车区域内规范停放。严禁在城市主次干道的车行道上随意停放;严禁占用人行道作为经营场所,违规占道经营或者摆放晾晒物品;严禁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人行道、公共场所周边已划定的停放区域以外的区域随意停放。在允许停放的路段和场所,所有停放的非机动车都必须依次、有序地在准停区内顺向整齐停放。
       据济宁市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加强执法力度,规范城区停车秩序,自行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在人行道停放,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将由市城市管理局依法处以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初审编辑:王振   责任编辑:宋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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