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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确定对30处棚户区老及旧小区提升改造

2015-06-30 10:46 作者: 来源:大众网
为进一步推进创卫工作,切实解决当前普遍存在的“脏乱差”反弹现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缓慢等重点问题,确保2015年基本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并通过省级评估。市委市政府决定2015年6月中旬至9月在城区范围内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百日会战行动。

     为进一步推进创卫工作,切实解决当前普遍存在的“脏乱差”反弹现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缓慢等重点问题,确保2015年基本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并通过省级评估。市委市政府决定2015年6月中旬至9月在城区范围内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百日会战行动。

  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对棚户区、老旧小区提升改造。确定30处棚户区、老旧小区提升改造设计方案并开工建设; 公厕建设改造。完成41座公厕建设与改造工作;垃圾中转站建设。建设5处垃圾中转站,取缔地埋式垃圾中转站;垃圾收集清运设施更新完善。取缔敞口式垃圾清运车辆,补充完善全部垃圾桶、果皮箱;绿化及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完成洸府河景观绿化工程,加快济邹路(车站东路——洸府河)升级改造工程;各区加快本年度道路升级改造工程进度;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完成4处农贸市场建设改造任务,加快其他6处农贸市场改造建设进度;数字化城管建设。6月底前兖州区数字化城管正常运行;8月底前任城区建成数字化城管并投入运行,10月底太白湖新区完成数字化城管平台硬件建设。

  在环境综合整治方面,对占道经营进行整治。全面取缔占道经营、乱设摊点、马路市场等现象。彻底整治第一人民医院周边、济医附院周边、秦庄市场周边、老济兖路马路市场、兴隆桥枣店阁街、刘庄路、皇营路口、环城西路洗车一条街、新华北路开泰花园东门周边、岱庄路口金宇路向北等十处占道经营问题严重区域;“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严格落实责任,确保门前卫生达标、设施完好、秩序井然,无“脏乱差”现象。7月底前完成与城区内的所有沿街单位及商业网点签订“门前三包”责任状;露天烧烤整治。持续加大对主次干道、重点区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露天烧烤规范清理力度,取缔不符合要求的烧烤摊点,确保“烧烤进院、炉子进店、油烟进管”;市容市貌整治。全面开展对“牛皮癣”、户外广告、户外管线等整治,清除主次干道两侧违规设置的各类LED发光字、落地灯箱、墙体广告牌匾、横幅条幅等;乱停乱放整治。规范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停车位布局,取缔设置不合理的停车点;合理规划设置一定数量的停车点,最大限度解决停车难、停车无序问题;社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健全物业管理体系,完善保洁措施。彻底清理大街小巷、院落、楼道、楼顶、小房顶、储藏室、地下室通道等处乱贴乱画、小广告,消灭卫生死角。清除居住小区绿地内积存杂物、垃圾,清捡花池、绿地内废纸、塑料袋等垃圾杂物;垃圾围村围城现象整治。对城区出入口和城市周边道路沿线进行全面清理整治,重点清理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铲除枯死杂草,疏通排水设施;建筑工地整治。彻底清除堆积在工地内部及周边的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建筑垃圾,配备车辆进出冲洗设备,硬化出入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整治。重点加强对小餐饮店、小食品店、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治理,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业户的监管,消除监管盲区死角,构建科学高效的监管体系,提高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发放率,逐步取缔备案证,确保城区小餐饮店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农贸市场整治。指导市场开办按照硬件设施完善、场内划行归市、布局合理、分类设摊、亮证经营的原则,不断加强整治和管理,达到管理制度完善、环境整洁、秩序规范的要求,使城区农贸市场都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病媒生物防制。加强对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监管,进一步完善消杀体系建设,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适时开展蚊蝇消杀工作,有效控制四害密度。

  据了解,在百日会战行动期间,将由市纪委牵头,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创卫办成立联合督导组,按照6月、7月、8月三个时间节点,对照《创卫百日会战行动承诺书》的目标要求,每月对各区、各责任部门工作任务和各类督办问题的完成情况实行跟踪问效,督导情况及时形成通报。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行动迟缓、工作严重滞后的,进行严格责任追究,确保8月底前基本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迎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评估。

初审编辑:王振   责任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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