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通报11月终生禁驾名单 两起典型案例公布

2019-12-26 16:49:00 来源: 大众网济宁·海报新闻 作者: 李丹

  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宁12月26日讯记者 李丹)今天上午,济宁交警公布11月份终生禁驾名单,刘福玉、杜彦辉、杨德峰、林子昂、李永坤5人被终身禁驾。刘福玉醉酒后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杜彦辉、杨德峰、林子昂、李永坤4人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

  济宁终生禁驾典型案例如下:

  案例一:无视酒驾禁令,最终酿成大祸。

  2018年10月16日16时10分,刘福玉,醉酒驾驶鲁HF337K小型普通客车,沿济宁市城乡路行驶,行驶至济宁市城乡路泗水柘沟李家庄村东路口,与张某驾驶的鲁H4***7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相撞,致刘福玉轻伤,张某死亡,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检测刘福玉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98.4mg100ml。

  经查,刘福玉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山东省泗水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其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2018年10月20日20时32分许,杜彦辉驾驶鲁HL392A号小型轿车沿国道104由北向南行驶至611公里处时(曲阜市王庄镇刘庄村南),与前方顺行的张某某驾驶的鲁HL***5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张某某及鲁HL***5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乘车人宿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事故后,杜彦辉弃车逃逸,宿某某于当日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杜彦辉于次日11时许到交警队投案。

  经调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杜彦辉弃车逃逸,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其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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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冉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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