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1至11月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8.95亿元

2020-12-12 07:52:14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济宁报道

  今年以来,济宁市作为全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一站式”服务唯一试点市,进一步扩范围、提额度、降门槛、优服务,推动创业担保贷款“一次办”“提速办”“简便办”,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了解,今年截至11月底,全济宁市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8.95亿元,同比增加136.44%,发放量和增长率均居全省第1位,直接扶持个人创业1.56万人,带动就业8.69万人。

  济宁市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象范围为法定劳动年龄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符合条件的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港澳台来济创业青年等人员。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合伙及组织起来创业最高不超过6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不超过400万元,贷款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另外,个人及合伙创业每次贴息最长年限为3年,小微企业贷款每次贴息最长年限为两年。据悉,2020年12月31日(含)前发放的贷款,个人及合伙创业贷款由财政全额贴息,小微企业贷款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50%给予贴息;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个人及合伙创业贷款条件,除了要在扶持对象范围内之外,还要求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小微企业贷款条件,则要求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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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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