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济宁市艺考培训机构的一封信

2021-12-09 08:28:08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郑州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郑州 济宁报道

  日前,济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致济宁市艺考培训机构的一封信》。原文如下:

致济宁市艺考培训机构的一封信

各艺考培训机构:

  济宁市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统考将于2021年12月19日进行,所有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点和考场。考试期间,实行考点封闭区入口和考场入口“两次”安检,考生将接受身份验证、金属探测、无线耳机探测、5G手机屏蔽、身份识别、电子监控等高科技防作弊检查,省市考试指挥中心与所有考点全部实现了监控全覆盖,考生在考点内的一举一动将被全部掌握。

  为共同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确保考试安全和公平公正,济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特通知你们。

  一、传递正能量,播种新希望。对考生进行正确引导,教育考生严禁将书包、书籍、手机、电子设备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和违禁物品带入封闭区及考场。不要错误地引导考生如何替考、如何将画样等考试资料带入考场、如何偷换考生试卷、如何将手机带入并进行拍照、如何将图片传出场外等作弊行为。即使考试结束将答卷发到网上,也将按“携带手机进入考场”被判罚,请一定要为我市的艺术考试做出自己的新贡献。

  二、规范办学行为,树立机构形象。培训作为学生艺术素养提升的一种有益补充,培训机构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宗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规范办学行为,着力提高机构形象。国家规定:非法购买或获取试题和答案,属严重作弊行为,不仅取消考生的高考资格,还将被追究“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法律责任。不要向考生兜售所谓“考题”、“答案”、无线耳机或针孔摄像机等“作弊工具”。

  三、告诫学生守法,加强诚信教育。考前,对在贵机构参与艺考培训的所有考生,请们一定要开展诚信考试法纪教育,正确解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艺考考试规则》等法律法规,教育考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做到诚信应考。不要鼓动考生参与考试作弊,不要给孩子帮“倒忙”,不要拿考生的青春做赌注。要告诫考生对存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涉嫌违法的,将被移送当地公安机关进行严肃处理、狠狠打击,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十年寒窗,破茧成蝶。衷心希望广大培训机构要悉心教育参与培训的考生,珍惜人生最宝贵的考试机会,切实履行诚信承诺,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能有任何违纪作弊行为。如有问题反映,可拨打济宁市艺考举报电话:2359966,我们将联合公安部门进行严厉查处,维护公平公正。

  衷心感谢们的配合支持,祝愿莘莘学子考出好成绩!

济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1年12月4日

初审编辑:王爽爱

责任编辑: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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