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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大众网·海报新闻见习记者 陈纯璋 济宁报道
1月12日,济宁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凝心聚力突破制造强市建设,加快塑造新动能构筑新优势”主题系列(第2场)。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2022年以来,生态环境要素保障组积极解决企业生态环境诉求164个,将279家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核发排污许可证2354件,核准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确认文件677份,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822份,为重点企业量身定做精准帮扶措施,有力保障了全市项目落地实施,推动企业稳定运行,攀登进阶。
强化工作力量,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依托市生态环境局,调整充实了市生态环境要素保障组,内部细分为审批服务、业务帮扶和执法服务3个专业组。分工推进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总量确认等事项的办理,开展污染治理技术指导,优化执法监管流程和法律服务,确保分工明确,交办事项有落实。
建立市对县级生态环境要素保障组评价机制,对企业问题诉求限时办结,办理进度内部通报;实行每周一入企,每周一例会,每月一点评,分析问题诉求办理情况,研究相关推进措施。2022年以来,组织许可评审、污染治理、总量控制、综合执法业务科室先后深入企业300余家,点对点调研帮扶。与企业负责人、驻企干部现场研判企业在项目环评审批、生产发展、项目建设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认真开展“送法入企”活动,2022年全市共发放各类普法手册、环保宣传资料、环保法规明白纸7万余份,发放涉企环保正面清单政策宣传文件1500余份。2022年组织“生态环境大讲堂”业务培训18场,邀请省内外行业专家、团队,分行业对重点企业开展现场帮扶,指出存在的问题,指导企业及时制定整改方案。
主动靠上服务,闭环管理企业诉求
市、县生态环境要素保障组努力破解污染物排放指标要素瓶颈制约,全力保障项目落地。建立全市区域内排放总量指标调剂制度,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对省、市重点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预支,新项目投产前可完成替代减排的可以提前下达指标。2022年,共组织14次县市区帮扶活动,开展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专题指导培训2次,省、市重点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均得到保障。
坚持服务项目建设联络员制度,建立济宁市重点项目服务台账,安排专人跟进服务,即来即审,并联评审,行政审批提速增效。减少审批环节,简化环评审批流程,实现一个科室牵头,多个科室集中会审的“打包审查”模式,经过改革,生态环境类的所有审批事项较法定时限压缩75%。提高评审效率,对制造强市重点项目,第一时间深入项目现场,提前介入、全程帮办。在疫情防控期间,利用视频会议、函审等形式组织项目评审,完成项目的“云审批”,没有一个项目因疫情影响环境评审审批。
优化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完善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把不同应急响应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减排措施,明确到企业的每个车间、每条生产线,确保企业精准执行到位,避免应急响应“一刀切”。科学研判重污染天气,密切关注空气质量变化趋势,科学启动重污染应急响应,把重污染天气应急对企业生产的影响降至最低。帮扶指导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升级,鼓励重点行业企业积极对标A级、B级和引领性企业的绩效分级指标,提升企业环保设施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水平,推动污染治理水平整体升级,实现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少限产或者不限产。
对标对表国际一流企业治污水平,推动清洁生产,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市生态环境局联合中华环保联合会、山东省生态环境规划研究院举办了2022年济宁市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新技术线上交流会议,为环境污染治理新技术供需方企业进行牵线搭桥,吸引了全市100多家工业企业参会。指导1家企业荣获“山东省清洁生产先进单位”称号,4家企业成功入选“山东省生态环保产业百强企业”。济宁高新区获评创建全省整体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洸府河项目入选国家生态修复EOD模式项目库;邹城化工产业园成功入选国家第一批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组织全市70余家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指导企业从源头降耗减排。扎实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创建,济宁高新区、嘉祥县2家工业园区成功获批创建省级生态工业园区。
发挥职能优势,助企攀登进阶做大做强
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实施《2022年全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35条措施》,从优化环保政务服务、提升企业生态环保水平、加快环境治理重点工程建设、用足用好金融政策、强化服务支撑保障、优化执法监管机制、实施差异化管控等七个方面全方位加强服务,强化环境准入政策引领,指导加强污染防治、优化产业结构,支持优质项目落地达产。
强化“三线一单”划定成果的宏观指导作用,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开发效率等方面明确攀登项目的环境准入要求,推进全市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全过程管理,对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项目实行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减少项目落地审批要件,为项目加速落地和早日投产发挥了重要作用。
用好正面清单,优化执法监管服务
对全市279家正面清单企业实施动态调整,并录入省生态环保综合执法智慧监管系统“一源一档”信息管理,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时,优先采取非现场执法,做到“无事不扰”。
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分级差异化管控,环保绩效水平先进的企业,可以减少或免除应急减排措施。2022年获批白名单工业企业311家,全省排名第4,保障工程106个,全省排名第2,既保障了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又支持了企业依法正常生产。
按照“企业自证达标、实施在线监控、强化网上巡查、及时反馈处置、依法锁定证据、重点现场查处”六个步骤,依托科技手段,用远程监管代替现场执法,以现场端设备做支撑,补齐传统环境监管短板,大量应用无人机、走航车、遥感雷达等设备进行巡查,高空拍摄取证,实施精准执法。以环保智慧平台为中心,持续加大在线巡查力度,对远程巡查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推送企业整改,重复问题移交环保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
严格遵照执行《山东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有关规定,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列入“轻罚”“免罚”清单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适用条件,结合违法行为事实、证据进行综合判断后认定,对主动报告、妥善处置、未造成污染后果的,依法不予处罚。对于符合“轻罚”“免罚”条件的一般违法行为,通过责令改正、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措施,促进当事人自觉守法。去年以来,全市共依法减免、减轻处罚案件97件,收到良好效果。
2023年,生态环境要素保障组将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全力支持企业发展,强化闭环管理,“一企一策”着力破解问题;深入企业调研,建立问题台账;充分发挥生态环境要素支撑保障作用,强力推进工业企业绿色转型进程。
提前介入主动沟通,支持项目早日落地。对项目审批中可能遇到的产业政策限制、园区条件不足、排放指标替代、审批刚性周期等问题,采取“预告知”方式进行提醒,以便企业提前谋划。全程实施跟踪服务,确保企业在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前提下,能够早建成、早生产。
调查需求建立台账,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精准掌握重点项目的进展,对于已完成审批的项目,继续跟踪服务,督促其严格落实“三同时”,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指导企业开展排污许可证申报、自主验收,促其早日形成生产能力。对于进入环评环节的项目,严格执行评审和审批承诺时限。对于前期项目,开展审批程序指导,协调排污总量指标保障,对保障效果进行预研判。
研究预判宏观政策,更好服务项目建设。针对反映较多的生态红线约束、负面清单限制、园区规划环评缺失、“两高”项目限制等硬约束,在坚守底线的原则下,明确提醒项目单位,避免其重大损失。对于需要园区调整、完善硬件的,也将及时跟进相关部门和单位办理,助力项目落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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