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民为中心!济宁压煤村庄搬迁补偿安置有这些新变化

2024-02-23 15:48: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王爽爱

  大众网记者 王爽爱 济宁报道

  2月23日上午,济宁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第2场)召开,解读《济宁市压煤村庄搬迁补偿安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回答记者提问。大众网记者在现场了解到,《办法》以人民为中心,在补偿安置方面与之前的政策规定相比有了不少新变化。

发布会现场

  根据《办法》规定,压煤村庄搬迁补偿安置的程序主要是按照“县报、市批、省备案”的总体流程作出搬迁决定,具体程序包括提报项目建议、编制搬迁方案、方案公示、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申报搬迁批准、发布搬迁公告、测量清点登记、评估、签订补偿协议、实施补偿安置等程序。

  补偿安置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更加突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资源开发和民生保障并重,统筹推动压煤村庄搬迁活动,实现解放煤炭资源和改善矿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相结合;

  二是更加注重规范搬迁、依法搬迁,保护搬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搬迁当事人双方签订协议的方式发生了转变,由原来的煤矿企业和搬迁村集体或镇(街)人民政府签订补偿协议调整为煤矿企业和村民直接签订补偿协议;

  四是压煤搬迁决定由原省部门批准调整为县报、市批、省备案,补偿安置的方式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标准结合县市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性和原有的安置标准等因素确定,既体现了政策的延续性,又体现了不同区域的差异性。

初审编辑:高杨

责任编辑: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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