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发布关于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法律责任的通告

2024-02-28 20:20: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贾梦迪

资料图

  大众网记者 贾梦迪 济宁报道

  2月28日,济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济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法律责任的通告》。原文如下:

关于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法律责任的通告

  为预防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济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济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就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法律责任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建筑内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二、在高层民用建筑内存在上述行为,拒不改正的,将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三、在其它民用建筑内存在上述行为的,将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

  四、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责令改正,将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五、因违规停放、充电造成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按"失火罪"或"消防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对责任人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广大市民应当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自觉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单位、村(居)民委员会要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的管理力度,对违规行为要予以制止,共同维护消防安全。

  济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济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8日

初审编辑:李丹

责任编辑:马震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
  • 权威发布 | 济宁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4年2月27日济宁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详细]

    02-28 08-02济宁人大
  • 济宁这7处路口将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2月26日,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任城区勤务大队发布公告,将在7处路口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利用新闻媒体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将对有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管理,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详细]

    02-28 08-02大众网
  • 画济宁丨实干争春早 奋进正当时

    实干争春早,奋进正当时。2月26日上午,随着全省高质量发展重大项目建设现场推进会的召开,济宁市迅速响应,召开了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现场推进会。济宁全市上下,只争朝夕拼经济,咬定项目不放松,吹响了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冲锋号。[详细]

    02-27 09-02大众网
  • “热辣滚烫”!济宁跑出开工“加速度”

    2月26日上午,随着全省高质量发展重大项目建设现场推进会的召开,济宁市迅速响应,召开了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现场推进会。此刻,济宁的大地上,183个重大项目如同春日的种子,破土而出,预示着新一轮的发展热潮即将席卷而来。[详细]

    02-27 09-02大众网
  • 济宁曲阜万仞宫墙光影秀将进行常态化演出

    2月26日,记者从曲阜市三孔文化旅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了解到,即日起,济宁曲阜万仞宫墙光影秀将进行常态化演出。[详细]

    02-26 14-02大众网
  • 济宁4个市集上榜首批“好客山东”文旅市集

    2月24日,大众网记者从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了解到,从各市推荐的103个中择优确定41个入选首批“好客山东”文旅市集,其中,济宁“龙湾湖”文创市集、“运河记忆”文旅市集、“莱河不夜城”文旅市集、“梦回牛楼”文旅市集上榜。[详细]

    02-25 08-02大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