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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贼连偷两家又进第三家 被发现辩称是"找厕所"

2015-06-24 15:42 作者: 来源:人民网
连续盗窃两家财物,吃饱喝足后进入第三家“找厕所”,被房主当场抓住并报警。昨日上午,该案二审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嫌疑人庄威(化名)在法庭上辩称:我真是去找厕所,是发现房主钥匙没拔,才推开门去提醒他。
   连续盗窃两家财物,吃饱喝足后进入第三家“找厕所”,被房主当场抓住并报警。昨日上午,该案二审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嫌疑人庄威(化名)在法庭上辩称:我真是去找厕所,是发现房主钥匙没拔,才推开门去提醒他。

2014年12月6日凌晨,庄威先后流窜到石峰区方塘冲龚某家、杨梅塘何某家,推门入室,分别盗走现金约100元、约30元。当夜,庄威还第三次进入了唐某家中。

今年2月,石峰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庄威三次入室盗窃,第三次为盗窃未遂,因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可庄威却坚称,他第三次“推门入室”时,完全没有偷东西的想法,并由此提起上诉。

昨日在市中院二审时,庄威称他偷了两家后就准备回家了,在路上想上厕所,见路边有一栋两层高的私房,就猜想私房走廊上应该有厕所,于是朝房子走去。“走近才发现,靠近楼梯处的一扇门上插着把钥匙。”

庄威辩称,当时他喊了两句,本意是提醒大意的房主,门上钥匙忘拔了。喊了两声无人应答后,他才开了门。不料,房主唐某发现了他,并立刻报了警。

对于庄威的说法,二审检察官却不这么认为。检察官表示,庄某在唐某家实施盗窃时,因其意志以外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该案没有当庭宣判。(株洲晚报记者 肖蓉 通讯员 邓画文)

初审编辑:王振   责任编辑:朱仙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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