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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济宁12月16日讯(记者 史欣欣)近日,记者从济宁市房管局了解到,城区2076套经适房自12月19日开始登记报名,于2017年1月10日截止报名。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包括运河怡居城、时星御德新城、顺河佳园、众和花园等7个小区,首次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经适房申请范围。
根据济宁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市城区预登记报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通告》,本次登记报名家庭区域范围为户籍在市城区(任城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所辖行政区内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以及在市城区工作的外来务工住房困难家庭。
在准入条件上,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含低收入、低保家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城镇常住户口(非农业户口)2年以上;年收入低于28700元;无私有住房或虽有私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未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未享受购房优惠政策的其他住房。年满28周岁以上(含28周岁)未婚、丧偶、离异不带子女的,可作为单身申请人申请。
外来务工家庭申请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用人单位签订两年以上(含两年,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合同应在市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已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周年以上(含一周年);持有城区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或居住证办理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城市四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无营业房或其他非住宅房产等条件。
根据今年8月的城区经济适用住房摸底调查情况,约有3600个户籍在市城区(任城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所辖行政区内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家庭参加了预报名程序。
若已通过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申请审核,现处于保障轮侯期的家庭,自愿放弃公共租赁住房或廉租住房保障转购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向济宁市房产管理局提交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书、上一年度家庭成员收入、近期家庭成员住房证明,经再审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市房产管理局可将原保障材料转入经济适用住房申报材料,可按选报小区优先抓阄购房。
同时,现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房管所管理的直管公房、单位公房的保障家庭,住房面积达不到济宁市规定的住房保障标准且自愿退回上述租赁的房屋转购经济适用住房的,承租人向市房产管理局提交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书、家庭成员上一年度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经再审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可按选报的小区优先购房。
但值得注意的是,以上申报人需在抓阄定房前必须退出上述租赁的住房,结清租赁期间发生的租金、水、电、燃气、供热、物业等费用后,将房屋钥匙交给房屋管理单位,由房屋管理单位向济宁市房产管理局出据房屋移交证明后,再安排抓阄定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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