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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将表彰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和爱民模范

2014-08-01 16:18 作者: 来源:中国警察网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推动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激励广大公安民警扎根基层、服务群众,树立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营造和谐警民关系,经报中央批准,公安部决定开展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和爱民模范评选表彰活动。
  中国警察网北京7月21日电 记者林笛报道: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推动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激励广大公安民警扎根基层、服务群众,树立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营造和谐警民关系,经报中央批准,公安部决定开展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和爱民模范评选表彰活动。

  据了解,此次活动将评选表彰“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100个、“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100名。评选范围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爱民为民、服务群众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各级公安机关科、所、队、站、室等内设建制单位和在职在编民警,包括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及反恐怖特侦队的建制单位和干部、士官。此次评选以基层一线单位和民警为主,处级、团级以上单位和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评选。公安部要求各省级公安机关应于2014年8月20日前完成候选对象推荐、考核、公示、申报等工作。

  公安部强调,各地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条件和程序规定,认真做好推荐、考核、公示等各项工作,大力加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评议,坚持好中选优、保证质量,真正把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堪称典范的爱民实践模范典型选拔、推荐上来,确保评选出来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经得起社会监督和实践检验,能够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来源:http://www.cpd.com.cn/n10216060/n10216144/c24080292/content.html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周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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