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开展砖瓦行业环保专项行动

2017-03-29 15:53:00 来源: 大众网济宁频道 作者:

  大众网济宁3月29日讯(通讯员 黄桂萍)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贯彻落实省市环保关于开展砖瓦行业环保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邹城市环保局在全市开展砖瓦行业环保专项行动。

  邹城市环保局多次召开了砖瓦行业环保专项行动动员、部署、调度等会议,传达了省及济宁市《关于2017年砖瓦行业环保专项行动方案》,对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作了明确部署,将砖瓦行业环保专项行动列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监察大队联合镇街环保站执法人员,按照《关于开展砖瓦行业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对全市范围内14家砖瓦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

  据了解,通过开展专项行动,邹城市环保局对全市14家砖瓦生产企业实施分类治理。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的砖瓦生产企业,要继续加强监管,确保不再违规生产;符合产业政策、通过环评审批的砖瓦生产企业,要高标准建设、改造脱硫除尘和扬尘治理设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必须安装污染物自动监控设备,并与济宁环保部门监控平台联网;对完成整治申请验收的企业,将组成验收组对其进行现场验收,对达不到《砖瓦生产企业规范化建设基本要求》标准的一律不予批复试生产。并对在试生产期间污染物排放达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要求的砖瓦生产企业继续实施停产整治。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镇人民政府是砖瓦生产企业专项整治的实施主体,对辖区内砖瓦生产企业专项整治负总责。邹城市环境大气指挥部办公室定期对各镇街现场督导,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工作进度明显落后的镇,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进行督导、约谈;对工作不力、完不成工作任务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将砖瓦行业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列为年度环保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邹城市环保局以开展砖瓦行业环保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巩固提升砖瓦企业整治成果,加强对砖瓦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对拒不执行停止生产、停业、关闭决定的非法企业和对采取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砖瓦生产企业,依法移交公安部门;对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实施按日计罚和顶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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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孔令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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