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许芳
新华社北京9月12日电(记者徐博)《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监察局相关负责人12日说,七类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应当向社会公布。
这七类违法行为包括:(一)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二)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或者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情节严重的;(三)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节严重的;(四)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节严重的;(五)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六)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七)其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对被社会公布的用人单位,一是应当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及其社会公布情况记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会信用体系;二是与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实施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
目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正在逐步完善相关制度规定,依法依规开展信息共享互认和联合惩戒,加大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许芳
近期,针对省环保督察交办环境信访问题,济宁市按照要求认真查办,通过严密组织、严查立改、严肃问责,迅速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详细]
我市于近期出台《济宁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明确到2020年,全市城乡具备抗御6级地震的能力,地震监测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农村民居抗震性能普遍增强,地震紧急救援准备科学有序,防震减灾工作走在全省先进行列的目标。[详细]
日前,山东省住建厅公布济宁市2017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计划,看看有没有你家所在的地方![详细]
今年6月,市物价局举办了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听证会,参会专家、不同领域代表围绕听证方案进行了讨论。[详细]
9日下午,在全国第39个“质量月”活动开展之际,济宁市召开2016年“质量月”活动新闻发布会。 [详细]
昨日,济宁市食药监局召开了全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约谈会,全市64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参会。会上通报了全市药品零售企业飞行检查情况,并对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流通秩序提出了要求。[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