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五届济宁市市长质量奖的通知
各县(市、区)质量强县(市、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济宁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济政办发[2010]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依据《济宁市质量管理奖评审通则》(试行)及《济宁市质量贡献奖评审通则》(试行)明确的申报条件、评审程序,现将申报第五届济宁市市长质量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济宁市市长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授予为我市质量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各类企业(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制造业、服务业和工程类企业)和为质量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都可积极申报。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申报,鼓励企业生产一线的普通员工和质量管理工作者申报。具体申报条件见《济宁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以及《济宁市质量管理奖评审通则》(试行)、《济宁市质量贡献奖评审通则》(试行)的规定。
二、申报时间
(一)申报单位和个人应于8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各地质量强县(市、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有关单位和中央、省属驻济宁企业和个人的申报材料可于8月31日前直接报送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各县(市、区)质量强县(市、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于9月10日前,完成申报的初审工作,并提出推荐意见,报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申报奖项
根据《济宁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规定,济宁市市长质量奖分设“质量管理奖”(企业)和“质量贡献奖”(个人)两个奖项。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企业申报市长质量奖应提交以下材料:
1、《济宁市质量管理奖申报表》一式二份。
2、企业简介一式二份。字数限在3000字以内,内容要求见《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附录B。
3、依据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济宁市质量管理奖评审通则》(试行)要求的内容,编写的自我评价报告(5万字以内)一式二份。
4、按《济宁市质量管理奖评审通则》(试行)的要求,需提供的证明性材料一式二份。
5、需提报与以上材料完全一致的五寸光盘2张。
(二)个人申报市长质量奖应提交以下材料:
1、《济宁市质量贡献奖申报表》一式二份。
2、自我评价报告,包括所在组织概况、个人主要工作经历和主要质量业绩。主要质量业绩是指:①个人在质量管理理论方面的建树和创新;②个人在质量技术(科研)、质量改进和质量攻关中的突破和成效;③个人运用质量理论、质量理念指导实践取得的成效;④在市级以上获奖情况及介绍。字数在1万字以内。一式二份。
3、有关的证明性材料一式二份。
4、需同时报送与以上材料完全一致的五寸光盘2张。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合法和有效,申报企业和个人对因提供不实材料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五、其他事项
1、请申报企业和个人认真阅读《济宁市质量管理奖评审通则》(试行)和《济宁市质量贡献奖评审通则》(试行)。严格按照通则中的规定填报申报材料。
2、申报单位和个人的申报材料按A4幅面装订成册。
3、有关济宁市市长质量奖的政策文件、申报表格可登录“济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市长质量奖专栏”进行查询和下载。
4、各县(市、区)质量强县(市、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按照《办法》和两个《通则》的规定及要求,认真做好济宁市市长质量奖的宣传发动、材料初审和推荐工作。
联系电话(传真):3291086
联系地址:济宁市洸河路东首16号鲁南质检中心911室
电子邮箱:sdjnzlk@163.com
附件1:济宁市质量管理奖申报表
附件2:济宁市质量贡献奖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