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让房企成为住房租赁市场领头羊
为解决大中城市新市民的居住问题,日前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提出了包括培育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在内的四点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举措。(相关报道见A12版)
培养一个健康的住房租赁市场,让租房成为“住有所居”的一种新常态,是近年来国家着力推动的一个发展方向。全国各地也在根据国家统一要求,陆续推出相关的配套政策,以保护租客权益、鼓励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例如,近日广州市就推出了“租购同权”政策,以保障租客享有市民待遇。此次国家九部门发出的《通知》,则主要从租赁市场的市场主体培育、住房租房交易服务平台建设、住房租赁管理和服务体制等方面,对试点的大中城市提出了要求。其中,要求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支持相关国有企业转型为住房租赁企业,是《通知》的一大亮点。可以说,《通知》明确了大中城市租赁市场发展的路线图。
长期以来,社会上普遍存在重视购房、轻视租房的现象,而租房过程中的种种问题,又将一部分原本应该租房的人群,推向了购房市场,不利于抑制房地产泡沫。与租客相比,提供租赁住房的市场主体往往在交易中处于相当强势地位。动辄涨房租、随意赶人、中介服务不规范等现象,侵犯了租客正当权益。培养合格的住房租赁服务提供者,是加快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重要环节。去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而当下的现状是,我国租赁住房的供应主体是比较单一的,即私人向社会提供租赁服务。
当下提供租赁住房的市场主体,是以私人为主,依靠中介来给房东和租客牵线搭桥。房东素质良莠不齐、中介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给当下的市场带来了诸多问题,也增加了社会管理的难度。培育多元的供应主体,是当务之急,尤其是要培育较大规模的国企、民企,使其成为市场的主体。
与一个个脾气、秉性各不相同的房东、中介人员相比,企业这种“非人格化”的主体,其运作的方式是按政府和企业制度办事,往往能有效减少租房服务过程中的随意性,堵住一些私人交易容易产生的违法、违规的漏洞,提升租赁服务水平。正是由于这些优势,房企理应成为住房租赁市场的领头羊。
国家在推进租赁市场主体的多元化,而当下不少民企也有意愿进军住房租赁市场。今年以来,有地产企业在上海、广东等地竞拍了需自持70年的物业。近日,万科董事会主席、首席执行官郁亮在接受“新华视点”采访时表示,目前万科已经开办长租公寓1.2万-1.8万间,计划今年做到10万间。不过,民营企业在进入住房租赁市场时,还面临着房源稀少等挑战,需要企业积极应对,同时也需要政府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给予扶持。
相形之下,国有企业在当下具有更多优势,同时也应承担规范、引领市场的责任。国有企业可以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厂房、商业办公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这将为市场提供大量的租赁房源,为国有企业在市场中发挥引领作用打下坚实基础。一个供应充足、租金稳定、运行有序的市场是广大租客所期盼的。期待试点城市的国有企业能够在九部门《通知》的指引下,逐步发挥企业在稳定租金和租期、盘活存量房屋等方面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成为群众依赖的租赁服务提供者,让“住有所居”的梦想,成为普遍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