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积极创新调解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方法,切实提高调解质量,努力将矛盾纠纷以平和方式化解在基层和始发状态,把人民调解工作窗口打造成“化解矛盾的前沿”、“联系群众的纽带”。
深化大调解工作机制建设,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做好诉调对接工作,对受理的案件严格按照诉调对接工作的要求,及时受理调处,依法公正调解,调解成功的出具人民调解协议书,并引导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进入诉讼程序。推行网格化、信息化排查调解,持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网格化信息化管理工作水平,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实现矛盾信息的动态管理。加强专业性、行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的建设,依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
创建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室建设。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镇街、村居调委会名称、印章、标识、徽章、工作程序、文书格式“六统一”制度。按照组织机构规范化、队伍建设规范化、调解程序规范化、工作制度规范化、设施保障规范化五原则制定创建标准和细则,加强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培树指导和督导检查,着力提升各类调委会创建标准和水平。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的受理、调解、结案、回访等环节,切实加强对村居调委会日常业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规范调委会的业务台帐、调解文书和工作档案整理制作。
完善矛盾预警机制,突出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构筑和完善矛盾预警信息组织网络、强化矛盾预警平台建设,及时发现、排摸、掌握各类潜在的不稳定因素。按照“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原则,组织和动员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对纠纷情况和可能发生纠纷的苗头、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统一梳理、登记造册,落实责任人,妥善化解,防止激化,切实做到情况早知道、工作早介入、问题早解决。
提高调解效能,打造人民调解惠民机制。通过强化调解职能、建立“流动调解庭”、开展“双学双创”活动、案卷质量评查、深化“1+X”调解模式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人民调解“效能大提升”活动,使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队伍素质明显提升,努力打造“人民调解半小时工作圈”。(杨玉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