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市政府应急办发布重污染天气由Ⅱ级应急响应将为Ⅳ级响应,各建筑施工项目陆续恢复生产。金乡县住建局按照市、县相关要求认真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解除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当前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加强领导,做好当前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对安全生产工作“零容忍”的态度,强化红线意识,狠抓责任落实,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认真部署安排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解除后建筑工地复工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做到细化措施、落实责任、防患未然,扎扎实实做好当前建筑安全生产工作。
突出重点,认真开展复工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住建局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要对所有复工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地毯式”安全隐患排查,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由总承包企业牵头,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各分包单位对施工现场每个环节、每个部位进行全面彻底检查。要突出重点,对基坑支护、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临边洞口防护、卸料平台、建筑起重机械、临时用电、施工消防、临建设施等进行重点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严格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跟踪问效,督促整改到位。经检查合格的工程,由建设、监理、施工三方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复工。未经安全隐患排查或达不到复工条件的,不得复工。
严格执法,切实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履职尽责,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在全省住建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市住建局《关于深入开展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关于印发〈全市房屋建筑施工领域冬季安全生产“大快严”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工程项目各责任主体对复工有关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凡未进行复工检查或无检查纪录擅自开工的工程项目,要立即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依法依规按上限进行行政处罚。要按照“四不两直”检查方式,加大安全生产督查巡查力度,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确保全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通讯员 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