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质监局紧紧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具体创建任务,结合部门职能,严格责任落实,确保承担的政务行为规范、诚信建设制度化、全民普法教育等具体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权限。认真履行质监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自觉地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开展质监执法工作。严格执法程序,实现现场检查、调查取证、案件审理信息化、公开化,建设监管、检测、执法信息共享平台,搭建协作配合支持链条,提升依法监管水平。
健全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息,加大质量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推动《企业质量信用报告》在相关行政审批中的应用,建立质量安全信用异常企业名录制度、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进而实现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执法联动响应和失信约束。
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加强制度建设,细化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将执法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抓好日用消费品、特种设备、农资建材等涉安、涉民、涉农重点产品和领域专项整治和专项执法行动,广泛受理消费者质量投诉,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质量监督和执法打假的良好格局。
引导全社会树立诚信意识。结合名牌产品申报以及“质量月”等活动,集中开展质量诚信宣传教育,发挥守信、失信的引导和警示教育作用;发挥质监部门技术优势,在涉及百姓民生的领域,打造推广诸如“光明计量进校园”、“12365”质监热线等民生服务品牌,继续确保质监窗口文明单位,打造文明、忠诚、干净、担当的质监队伍,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一份优秀的答卷。(梁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