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社会救助司编印了《“救急难”案例汇编》,全书共精选全国各省、自治区“救急难”典型案例了73篇,收录山东省4篇,其中我县2篇。我县上报的两例救助综合运用了多项救助手段,统筹使用多部门救助资源和社会资源,有效解决了急难个案问题,为全国提供了有益借鉴。我县较早对“救急难”进行了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积极实践,2015年我县被省民政厅评定为全省救急难综合试点单位,随着我县救急难工作的深入推进,我县于2016-2017年连续在全省医疗救助制度建设暨“救急难”试点工作现场会、全省推进社会救助改革创新现场会、全省特困人员救助制度暨“救急难”工作现场会上作了典型发言,社会救助工作水平不断提升,被省民政厅推荐为全国社会救助创新示范区。社会救助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为全市救助政策调整提供了新思路。
一是在全市率先提出“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低保。由于传统的城乡低保制度主要以家庭收入作为保障对象的认定标准,未考虑家庭支出因素,一些因患白血病、尿毒症等需要长期治疗的重大疾病或其他原因造成支出大于收入、实际生活水平低下的“支出型”特别困难家庭,被拒于低保范围之外;针对这种情况,我县2009年探索将因病致贫家庭纳入低保范围,为市级决策提供了借鉴意义。2013年市政府调整低保政策,明确将“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为这类特殊困难家庭增加一道生活保障。
二是在全市率先实现农村低保五保资金“一本通”系统发放。全面推进农村低保、五保资金“一本通”发放,是加强低保、五保规范管理,提高资金监督管理水平,确保低保、五保资金准确、及时、足额、安全发放具有重要意义。市局要求2017年6月底前低保五保资金全部实现一本通系统发放,我县于2016年9月全市率先实现。
三是我县是全市唯一实现民政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全覆盖的县。积极推进医疗救助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互联互通等政策,在实现镇街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全覆盖的基础上,延伸到城市社区。救助对象出院保险报销后实行“网上审批、即时救助”,直接给予医疗救助,做到了与保险的无缝衔接,让困难群众从“跑腿申请”到“动嘴受助”,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得到了群众的普遍好评。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取消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限制,由按病种救助转为按花费救助,更大程度上惠及困难群众。
四是创新实施困难家庭精神病人医疗救助。针对困难家庭精神病人因经济贫困、缺乏有效监护等原因,面临生存和安全困境,甚至出现“关铁笼、锁铁链”等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现象,2017年,我县建立了困难家庭精神病人医疗救制度,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精准扶贫对象中的困难家庭精神病人给予药物治疗救助和住院治疗救助。药物治疗救助是按照规定每人每月给予最高不超过100元的基本控制性精神治疗救助药物;住院治疗救助是在定点医院每人每年给予3个月的免费住院治疗。
五是深入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在低保救助的基础上,加强临时救助。缩短审批时限,临时救助的审批时间从过去的1个周缩短为3天,特殊情况事发当时就可领取救助金,手续后补。同时将救助阵地前置,对于因火灾、交通事故等紧急情况的应急救助委托镇街直接审批。建立绿色通道。成立应急救助工作队,对于情况紧急、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救助资金可在3小时内发放到户,极大地发挥了“雪中送炭”效应。
六是建立“救急难”工作平台。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在济宁市率先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全县13处镇街均统一设立了“一门受理”服务窗口,规范运作,实现社会救助“一站式”服务。建立完善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协作,有效整合利用救助资源;建立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机制,建立了村(居)救助协理员队伍,发挥社区网格管理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群体作用,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的困难群众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李仲婕 周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