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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专吃窝边草”邹城一村民多次偷盗邻居农产品

2016-11-09 10:03 作者: 来源:东方圣城网
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即便是小偷盗窃也常常为躲避犯罪嫌疑而选择向陌生人下手。可家住邹城市张庄镇某村的村民刘某却偏偏专门盗窃本村乡亲家中的花生、地瓜等农产品,且累计实施盗窃次数高达12次。近日,邹城市公安局张庄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不仅将涉案嫌疑人刘某抓获,并在其家中缴获5000余斤被盗花生、地瓜等农产品。

  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即便是小偷盗窃也常常为躲避犯罪嫌疑而选择向陌生人下手。可家住邹城市张庄镇某村的村民刘某却偏偏专门盗窃本村乡亲家中的花生、地瓜等农产品,且累计实施盗窃次数高达12次。近日,邹城市公安局张庄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不仅将涉案嫌疑人刘某抓获,并在其家中缴获5000余斤被盗花生、地瓜等农产品。

  11月7日上午,记者联系到了邹城市公安局。办案民警告诉记者,自今年9月份以来,张庄派出所接到辖区某村村民报案称,村里接二连三发生盗窃案,被窃的都是农户自家地里种的花生、地瓜等农作物。虽然这些东西单价不高,但由于被盗频繁,累加在一起的损失也不算小。

  接到报警后,张庄派出所立即组织专门力量展开调查。民警通过调取附近视频监控,走访群众,将同村村民刘某锁定为嫌疑人。由于刘某已经逃匿,民警立即对其进行了上网追逃,期间不间断地对刘某行踪展开分析研判,等待抓捕时机。9月15日,办案民警根据掌握的线索迅速出击,将刚刚潜回家的刘某抓获,并在其家中缴获5000余斤被盗花生、地瓜等农产品。

  经审理,涉案嫌疑人刘某供述了入室盗窃的违法事实。刘某自家地里并没有种植任何农作物,看到同村村民都有收成,便心生歹念。自2015年以来,他采取翻墙入院的手段,盗窃同村村民家中花生、地瓜等农产品,并贩卖给他人,共实施盗窃作案12起,涉案价值5000余元。(记者 盖鸣霆 通讯员 赵雪)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司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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