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1月2日讯(记者 谷雨)记者从济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截至2017年1月2日17时,全市限产60%以上企业107家,停产企业138家。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4500余人次,车辆3100余车次,检查各类企业6400余家、运输车辆7000余辆,查处违法企业130余家。市大气指挥部成立10个督察组,每天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导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到实处。
经环保与气象部门联合会商,自2016年12月29日12时起将预警等级由蓝色调整为橙色,启动了《济宁市环境空气污染应急预案》II级响应。
应急响应措施主要为:
1、火电、建材、造纸、化工、煤化、石化等重污染行业重点企业实施限排措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累计削减60%以上。
2、停止所有建筑、道路、拆迁工地的施工作业。
3、城市主城区禁行渣土砂石运输车。
4、城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5、禁止露天焚烧及烧烤。
6、道路保洁适当增加洒水降尘作业。
7、呼吁市民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病等易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建议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和室外作业时间,确需外出要采取防护措施;建议中小学及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