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新闻热线:0537-2372789   新闻邮箱:jndzwww@163.com   QQ:124771586

当前位置:首页 > 金乡新闻网 > 新闻聚焦 > 新闻聚焦文章

年底前济宁全面实行“河长制”河湖都有河长认领

2017-05-24 14:52 作者:贾凤鑫 来源:东方圣城网
昨日,我市正式出台《济宁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方案规定于2017年年底前,全面实行“河长制”,并建立起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实现全市范围内的河道、湖泊、水库等各类水域河长制管理全覆盖。方案的实施为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市河湖管理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东方圣城网讯(记者 贾凤鑫)昨日,我市正式出台《济宁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方案规定于2017年年底前,全面实行“河长制”,并建立起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实现全市范围内的河道、湖泊、水库等各类水域河长制管理全覆盖。方案的实施为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市河湖管理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方案要求,我市将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全市设立总河长,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副市长为副总河长。在泗河、梁济运河等市级重要河湖分别设立市级河长,由市级领导担任,明确一个部门、单位为联系单位,负责落实河长安排事项和工作任务。

  此外,市级重要河湖所涉及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村负责人分别担任相应河湖河长。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年底前让济宁市的河、湖都有河长认领,实现河长制全覆盖。

  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湖泊

  “河长制”的出台将加强水域岸线保护与合理利用,根据不同河湖的功能定位,将生态理念融入城乡建设、河湖整治、旅游休闲、环境治理、产业发展等项目的规划,逐步建立河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对水流、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

  组织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道(包括其上所建的各类水库)和常年水面面积在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编制工作。根据规划确定的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落实分区管理要求。对不符合岸线功能区要求的开发利用项目,提出调整意见。

  另外,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湖泊,清理整治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维护河湖管理保护良好秩序,努力恢复河湖水域岸线良好的生态功能。逐步建立占用水域补偿制度,按照消除对水域功能的不利影响、等效替代的原则进行占用补偿,充分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科学修编河道采砂规划,严格采砂审批,强化河湖采砂监管。

  城镇新区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

  “河长制”的实施将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入河湖污染综合工程,探索建立“鱼塘+湿地”模式,通过人工湿地净化鱼塘退水,削减入河湖污染负荷,引导湖区渔民转产转业。对渔业捕捞行为严格规范,严厉查处非法捕鱼(电鱼、炸鱼、毒鱼)等行为。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管理,配套建设粪便雨污分流及污水贮存、处理、资源化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推行农牧结合循环利用模式,探索建立畜禽养殖等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收集、转化、应用三级网络社会化运营机制,争取到2020年,全市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和污水处理利用率分别达到90%和60%以上。

  另外,今年起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合理布局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对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加快实施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雨污分流改造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建成后能提高污水处理效率,节约污水处理成本。”据市水利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今后,城镇新区建设均应实行雨污分流,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治理任务

  据市水利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未来在规划的基础上会稳步实施退田还湖还湿、退渔还湖,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并提高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丰富水生生物多样性。在治理水土流失和修复生态环境方面,主要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开展退化湿地修复,建设人工湿地,恢复流域原有生态功能,开展河岸修复整治,推广生态护坡建设。同时,实施对重要河口的生态环境修复工程,修复受损河口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实施滨湖湿地绿化美化工程,提高湿地绿化覆盖率和物种保护能力。加大水生野生动植物类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力度,开展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和重要水产种质资源的就地和迁地保护。

  今年年底前,济宁城市建成区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其他县市区城镇建成区2020年年底前,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

  据业内人士分析,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也是加强水域环境保护的重点工作。其中,农村实行环境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将城镇周边村庄、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处置体系,远离城镇的社区、集中连片村庄因地制宜建设环境基础设施。探索建立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社会化机制,确保农村污水、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处置。深化以奖促治,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河长制”是啥?

  河长制以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为主要任务,通过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济宁为何要实行“河长制”

  济宁地处黄淮两大流域,境内河流纵横,河湖众多。市委、市政府决定全面推行河长制既是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也是守护好这些宝贵的水资源,确保全体市民的生产生活安全,确保国家淡水资源战略储备安全的关键一步。

  我市推行“河长制”有哪些特点

  实行“河长制”意味着济宁将全面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并以地方政府为责任主体,健全市、县二级控制指标体系,加强监督考核。

  我市将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严控用水总量,严管用水强度,严格节水标准,严控高耗水项目。水资源短缺地区、生态脆弱地区将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加快实施农业、工业和城乡节水技术改造,坚决遏制用水浪费。在加强再生水、矿井水、微咸水开发利用的同时,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从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从而不断改善水功能区水质状况。规划防洪、除涝、水资源开发利用和配置、水生态保护、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化建设,最大限度维持骨干河道、湖泊和重点大中型水库生态水量(水位)和保障河流、重要湖泊、水库、湿地基本生态用水需求。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马婧

手机快拍二维码 用手机阅读分享此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