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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租房市场未见“身价”大涨 整租1200元成为一道坎儿

2017-05-26 16:11 作者:满广宇 来源:东方圣城网
“我们学校的宿舍下个月就不让住了,现在大部分同学都在租赁房屋。”每年这个时候,都有许多毕业生走进租赁市场,形成一波租赁高峰。近日,记者调查发现,城区租赁房屋价格均在500元至1500元左右,好地段、精装修、带家电的房屋更是成了香饽饽。但由于城区周边房源充足,部分区域房租不升反降,租赁市场也没有往年那般火热。

  东方圣城网讯(记者 满广宇)“我们学校的宿舍下个月就不让住了,现在大部分同学都在租赁房屋。”每年这个时候,都有许多毕业生走进租赁市场,形成一波租赁高峰。近日,记者调查发现,城区租赁房屋价格均在500元至1500元左右,好地段、精装修、带家电的房屋更是成了香饽饽。但由于城区周边房源充足,部分区域房租不升反降,租赁市场也没有往年那般火热。

  探访:房租价格涨势趋缓,毕业生渐成租赁主力

  “离繁华商业区较近的3居室精装,租金约2000元,远一点儿的2居室也在1200元左右,和年初差不多。”太东市场附近的房产中介刘经理说。此外,洸府河、洸河花园、东南华城区域的多位从业者也表示,至今尚未感受到租金上涨,甚至网站上还有不少房源的租金出现了下调。“主要是因为现在二手房市场不景气,很多房主改为出租,房源因此增多,但客户却没有明显增加。”刘经理告诉记者,随着毕业季的到来,这种现象将有所缓解。

  毕业生是房屋租赁机构眼中的“长期客户”,虽然他(她)们收入相对较低,但却是房屋租赁机构眼中的潜力股。合租租赁整套住房(2室1厅),对于陌生的两个人来讲,水电费平摊,相对于隔断式的群组,这种合租能够更加保护个人隐私,而且也分担了每月的房租、物业等,生活质量也得到提升,同时也使得房屋出租率相应增加。

  目前,城区多个房屋中介机构都专门针对毕业生提供租房优惠政策:租房可月付租金、月付0押金,长期客户还可减免物业费等;而对还在犹豫选哪份工作的同学,还提供一次免费换租服务。

  租客:租房服务参差不齐,高性价比房源少之又少

  一年一度的毕业季又将到来,对于那些家在异地的毕业生来说,走入社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一个落脚之处,让自己在这个城市有一个停泊的港湾。利用周末时间,市区某高校大四学生王子壮已开始在实习单位周边查看房源。“和同学、朋友约好拼房,知根知底,既住得舒适也能彼此照应。”王子壮说。同样是今年毕业,家在微山县的大四学子张旭已在父母的帮助下,在市区买了新房,但因为是期房,张旭同样面临着租房“过渡”的困境。在父母的陪同下,他最终选择了信誉较好的中介帮助,虽然会产生中介费,但毕竟可以省掉很多麻烦。

  遇上好的房源、好的房东,是运气,更是福气。谈起自己的租房经历,在市区某私企工作的李先生有话说。“2016年毕业时我租了半年的房,一次性付清了房租,还交了1600元的押金。合同期满后,房东以房屋需要保洁、地砖出现裂缝需要维护为由,将押金全部扣完。”李先生说,由于是首次租房,缺少经验,没有就双方权利义务进行明确规定,只当花钱买教训了。

  中介:毕业生多数选择合租,每个房间约400元至600元

  “毕业生最大的特点是对租金价格敏感,多数会选择合租。在价格便宜的基础上,也想离城区近一些,还会关注周边有没有超市、公交车站等配套设施。”城区某房产中介说。主城区因为房源多、生活便利,一直是毕业生租房的热点区域,因此,这个区域的经纪人对市场的感知也比较明显。

  整租1200元的租金对于毕业生来说是道坎儿,再高就承受不了了。而1200元的房屋大部分为2室1厅1卫和3室1厅1卫,分摊到每个房间价格在400元至600元。“也有条件好一点儿的毕业生会选择自己一个人整租个一居室或两居室,价格在1000元左右,但这种情况只是少数。”房产中介说。此外,很多考研租房者偏向于选择月租房中价格低廉的房源,租金在1500元左右,琵琶山北路成为租房热点区域。随着六七月份的到来,毕业季租房市场将越发红火。

  多读一点

  对房产中介划定11个禁区

  东方圣城网讯(记者 满广宇)房东撵人、中介骗人、开发商欺负人……日前,记者从住建部网站了解到,我国住建部专门针对住房租赁和销售的法规——《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减轻承租人集中支付租金的压力,意见稿规定,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承租人应当按月支付租金,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鼓励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长期住房租赁合同。二房东转租住房应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对于自然人转租住房达到一定规模的,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征求意见稿对住房销售条件、销售程序等作了一般性规定,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应当在十日内在房产管理部门网站和销售现场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住房及每套住房价格,并对外销售。并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销售住房、扰乱市场秩序等突出问题,意见稿明确了发布虚假广告、哄抬房价、捂盘惜售等12项禁止性行为。

  此外,针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扰乱市场秩序、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等问题,意见稿规定了不得捏造散布不实价格信息、炒卖房号、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捆绑收费、赚取差价、违规提供购房融资、为当事人规避税费提供便利等11项禁止性行为。对违反这些规定的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将给予暂停合同网上签约权限、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较为严厉的处罚措施。值得注意的是,公租房等政策性住房租赁和销售,以及旅馆类住宿服务,不适用该条例的规定。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马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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