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新闻热线:0537-2372789   新闻邮箱:jndzwww@163.com   QQ:124771586

当前位置:首页 > 金乡新闻网 > 新闻聚焦 > 新闻聚焦文章

市级只保留22个年检事项 需在网站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2017-06-06 11:24 作者:张昭晖 来源:东方圣城网
日前,我市编制出台《济宁市级保留的年检事项目录》。今后,市级层面只保留22个年检事项(涉及16个市直部门、单位),《目录》之外的证照类年检事项一律不准实施。

  东方圣城网讯(记者 张昭晖)日前,我市编制出台《济宁市级保留的年检事项目录》。今后,市级层面只保留22个年检事项(涉及16个市直部门、单位),《目录》之外的证照类年检事项一律不准实施。

  凡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职责任务变化的,各有关部门将及时进行调整,同时,不得擅自设置或增加年检事项。新设立的年检事项,必须有法律依据,对其必要性进行充分评估论证,及时将事项调整变化情况报市编办备案。5月31日前,市级保留的年检和政府指定培训目录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各部门网站和市编办网站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马婧

手机快拍二维码 用手机阅读分享此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