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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金乡新闻网 > 新闻聚焦 > 新闻聚焦文章 本月起济宁市医疗费用结算材料更详尽2017-06-06 11:26
作者:曹俐
来源:东方圣城网
近日,市社保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材料有关问题的通知》,自6月1日起,我市将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险医疗费用资料。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或门诊就医时,定点医疗机构须如实向参保人员提交有关医疗收费票据及医疗保险结算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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