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宁市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体会议今天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平昌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依规管党治党,强化“两个责任”,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为推进科学发展转型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傅明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陈民,市政协主席韩军,市委副书记刘中会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孙博主持会议并传达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
马平昌指出,一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职责,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整治;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深入开展“庸懒散”专项治理,有力促进了发展环境的持续优化;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着眼于科学有效预防腐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取得新的成果;从严加强教育管理,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明显增强;加大巡查和责任追究力度,有效促进了“两个责任”落实。
马平昌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省委书记姜异康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进一步增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准确把握中央、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规律,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准确把握加强党内监督的各项要求。要清醒认识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保持清醒头脑,充分看到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坚持不懈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推向深入。要切实增强围绕发展大局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感,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强化主业主责意识,更加自觉地落实“两个责任”,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力度、更硬的措施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为推进科学发展转型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马平昌指出,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今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山东视察济宁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部署,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制度,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坚定不移把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一要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深挖细查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二要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紧抓不放、利剑高悬,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三要严厉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多管齐下、标本兼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四要突出抓好源头预防工作,坚持标本兼治,在强力治标的同时加大治本力度,在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上下功夫,突出抓好制度建设,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五要切实强化党内监督,积极探索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机制,强化党委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持续推进巡查工作,改进和强化派驻监督。
马平昌强调,要坚持依规管党治党,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要进一步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坚持把党章作为必须遵循的根本行为规范,把党章党规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教育的重中之重。要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含糊,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经常主动地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看齐,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进一步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坚持“严”字当头,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落细落小,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坚持激励和约束并举。
马平昌要求,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努力构建认识到位、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监督有力、制约有效的监督责任落实体系,有错必纠、有责必问的“两个责任”问责追究体系。各级党组织要全面履行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党组织书记要做管党治党的书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落实监督责任,以更严的标准和措施深化“三转”,切实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监督责任落到实处。要强化问责刚性,用好责任追究这个“撒手锏”,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以责任追究促进履责到位。
孙博在主持会议时指出,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认真传达学习马平昌书记重要讲话,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对形势的判断和任务的部署上来,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要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当好第一责任人;各级纪委要认真履职尽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协副主席,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秘书长;市纪委委员;各县市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第一副主任)、县市区长、政协主席,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推进办公室)主任、纪工委书记(分管负责人);市直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书记、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或分管负责人,有关企业和高等院校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未担任市纪委委员的市监察局副局长、统管派驻纪检组组长、县市区纪委书记;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各部室(机关党委)主要负责人;部分市第十二届党代会基层代表;市纪委监察局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
市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体会议由市纪委常委会主持。孙博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在开幕式上作了题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