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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兴换肾村书记不忘致富村民 创全省首家集体合作社

2013-04-19 10:30 作者:卢志强 来源:大众网
当前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打工,耕地面临闲置荒废的问题。为此,滨州市博兴县陈户镇北相村将成立土地合作社,为出外打工没有时间管理土地的村民以及年老体衰无法种地的老年人集体管理种植土地,把收成分给村民,结余用作村里的基础设施建设,成为省内首创。

 

北相村党支部书记沈兴光(资料图)

 

村里修整前的道路和房屋(资料图)

  大众网滨州4月16日讯(实习记者 卢志强)当前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打工,耕地面临闲置荒废的问题。为此,滨州市博兴县陈户镇北相村将成立土地合作社,为出外打工没有时间管理土地的村民以及年老体衰无法种地的老年人集体管理种植土地,把收成分给村民,结余用作村里的基础设施建设,成为省内首创。

  村集体成立合作社 为村民管理土地创收 

  16日上午,记者驱车来到博兴陈户镇北相村,见到了村委会党支部书记沈兴光,这位44岁的北方汉子,身患尿产毒症,换肾期间仍不忘工作,为村里清理排水沟,修路,解决了村民的用水困难。在他的引领下来到即将成立合作社的地头上,他指着一大片土地介绍,这里有500多亩,都是一级良田,种植小麦等粮食作物,土地旁的水渠里常年有水,方便灌溉。现在有村委会牵头即将成立合作社,全村有416户人家,只有5户没有报名参加合作社,无论土地收入如何,每亩地每年都会付给村民1000-1200元的费用,这些费用会通过银行转账打入村民账户中,每户设一个账号。

  “之所以成立这个合作社,主要是见到村里的年轻人外出打工没有时间管理土地,每天请假也不现实,再加上村里一些老年人年老体衰无法种地,土地面临荒废,所以我就想为村民办点实事,成立合作社,集体管理土地,这样既节省了村里的劳动力,又为村民谋的了福利,真是一举两得。”沈兴光说出了建立合作社的初衷。

  成立独立监督管理小组,防止腐败 

  北相村的土地合作社有别于其他普通的农业合作社,其最大的不同在于,合作社收入归集体,而不是个人。这就让沈兴光身上的担子更重了,“一旦搞不好赔了钱,不能给村民兑现费用,没法给老少爷们交代啊。”于是,村里从党员和村民代表中选出15人成立监督管理小组,参与合作社管理,并实时监督,做到对村民公开透明。“这套班子年龄大的有70多岁的,小的也有20多岁的,80%是党员,没有村两委成员。”

  为了尽快成立合作社,沈兴光制订了“一月一步”计划,分解任务,每月考核进度。下一步要和村民签订土地合同,制定管理细则,重新划分土地。

  政策、资金、项目 三大困难亟待解决 

  沈兴光成立合作社的想法受到了村民的拥护,也得到县镇两级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府领导积极寻找专业人员为村里排忧解难,争取最大的扶持力度。县委书记李家良曾专门嘱咐他,要稳扎稳打,不要求挣多少钱,要先摸路子,慢慢发展。

  为了少走弯路,多积累经验,沈兴光现在到处搜集与合作社相关的案例和政策。不过他坦言,有些惠农的政策无法及时了解到,希望从农业局找个领导对接一下,还可以指导一下农业市场情况,“种植与企业对接,解决销售问题”。

  此外,由于北相村没有企业,村集体可供支配资金寥寥无几。土地需要架设电线,重挖水渠等,这些前期投资大概在50万左右,这对于一个没有企业,纯农业的村来说,是个不小的难题。这些问题让踌躇满志的沈兴光更加清醒地面对未来发展道路,“要一步一个脚印的干,不能搞跃进,也不能被困难吓倒。”

    省农业厅:全省首家,要形成农产品品牌 

对于沈兴元成立集体土地合作社的事,省农业厅工作人员表示,土地流转合作社基本是以入股的形式,像这样的村集体土地合作社在全省没有。做这样的规模化种植、机械化作业是好事,但是面临着很大的风险,一些龙头企业的老板也不敢尝试这么做。一方面如果种植作物价格上不去,除去肥料、人工等费用投资,出现赔钱现象,难以和村民交代,如果贷款就会给村里形成债务,有大的公司作为依托,可以减轻风险。另一方面即使种植的农作物丰收,向外出售,必须形成品牌,有自己的卖点,普通的作物在市场上没有竞争力。所以办这样的合作社一定要慎重考虑,思虑全面以后再签合同。  

责任编辑:苑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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