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1月26日电 (记者 阚枫 曾鼐)26日,北京市环保局公开发布了北京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新标准计划于2017年12月1日起实施。北京环保局介绍,实施全世界最严格的机动车排放标准和管理措施,将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京六”背景:机动车排放成北京空气污染首因
26日,被称为“京六”排放标准的北京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布。今次征求意见的“京六”标准,包括轻型汽车、重型汽车和重型发动机等3个标准,分别是:《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北京第VI阶段)》(征求意见稿)、《重型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排放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北京第VI阶段)》(征求意见稿)、《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北京第VI阶段)》(征求意见稿)。
北京市环保局表示,经过十余年的努力,北京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与广大人民群众对空气质量的新期盼,以及国家标准相比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特别是颗粒物问题仍较为突出。
2014年PM2.5污染物的年均浓度为85.9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标准35微克/立方米的1.45倍;如果按照世界卫生组织(WHO)第三阶段目标值(美国等发达国家执行的标准)规定的PM2.5污染物年均标准15微克/立方米,则超标约5倍。
有关研究结果表明,机动车排放形成的PM2.5约占本市PM2.5来源的31%,是北京的第一污染源。同时,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约占全市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57%,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约占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的38%。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通过化学反应也可形成PM2.5和臭氧污染。
“京六”内容:哪些方面体现“全世界最严”?
有着“全世界最严格机动车排放标准”之称“京六”标准,哪些方面体现“最严格”?
据介绍,本次征求意见的“京六”排放标准继续加严了排放限值,同时进一步增强了汽车生产企业的责任意识,要求车辆在有效寿命期内必须稳定达标。
针对轻型汽车排放标准,北京环保局表示,考虑到欧洲6号轻型汽油车排放标准在限值上与北京正在执行的“国五”标准(相当于欧洲5号标准)完全一致,无减排潜力,因此,北京借鉴了世界上最严格的机动车排放标准体系,即美国加州标准,制定了京六轻型车排放标准。预计新标准将比目前实施的“国五”标准加严约40%。
北京环保局称,由于“京六”标准采用成熟的标准体系,目前美国市场已有相应的达标技术,汽车企业在一定周期内可生产并供应达标车型,且车辆成本在大规模生产后不会显著增加。此外,目前国家机动车排放检测试验室在现有设备的基础上,无需进行较大调整,只需要增加色谱法分析仪器即可满足车辆排放测试要求。
对于重型发动机排放标准,“京六”重型发动机标准继续沿用了欧洲6号排放标准,预计新标准将比目前实施的国五标准加严约50%。北京环保局介绍,目前,北京公交车中已有580辆车选用了达到“欧6”标准的重型柴油发动机,2016年将继续增加300辆安装“欧6”标准重型柴油发动机的公交车,这些车辆对于减少北京公交车排放污染将起到重要作用。
对于重型汽车排放标准,“京六”重型汽车标准是一个新增加且国际首创的标准。据介绍,目前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对新车排放仅制定了重型发动机标准,尚无重型汽车的新车排放标准。调查发现,由于发动机排放标准规定的工况与整车实际道路行驶不匹配,且整车为降低油耗,重新标定排放控制系统,造成重型车在实际使用中氮氧化物排放较高。
北京环保局介绍,受标准限制,开展环保一致性和在用符合性等执法检查时,需要拆除发动机测试,不利于执法工作。因此,为加强重型车排放污染控制,北京市制定了京六重型车排放标准。
“京六”预期:2022年北京机动车排放污染将减少约20-30%
在此次“京六”制定之前,经国务院批准,北京市已于1999年、2002年、2005年、2008年和2013年分别执行了第一、二、三、四和五阶段排放标准和相应的油品标准,均比全国提前3年左右,收到较好的减排效果。
北京环保局称,预计实施“京六”标准,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单车排放将下降40-50%。
此外,据介绍,当前北京机动车保有量超过550万辆。每年全市新增车辆和更新车辆约60万辆,若实施“京六”标准后,经过4-5年的时间,北京50%左右的机动车达到京六标准,即在2022年,北京全市机动车排放污染整体将减少约20-30%。
目前,上述3个标准征求意见稿已经在北京市环保局网站和北京市质监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安排,公众可以在12月25日之前将书面意见以信函、传真等形式反馈,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北京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放标准处,或者传真至010-68717187。
据了解,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同时,北京市环保局正在组织相关科研单位进行车油适配的20万公里耐久性试验,车辆涵盖采用当今主要排放控制技术的车型,试验数据将进一步补充标准。“京六”标准将按照程序制定和发布,计划于2017年12月1日实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