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7-3161789

通讯员QQ群:242839438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新闻热线:0537-3161789   新闻邮箱:jndzwww@163.com   QQ:948367398

当前位置:首页 > 文体·综合

柔道运动员打昏警察 因涉嫌妨害公务被刑拘

2013-05-22 20:15 作者: 来源:云南网
柔道运动员打昏警察 因涉嫌妨害公务被刑拘柔道运动员打昏警察 因涉嫌妨害公务被刑拘柔道运动员打昏警察 因涉嫌妨害公务被刑拘柔道运动员打昏警察 因涉嫌妨害公务被刑拘

运动员酒后打昏警察 

6人因涉嫌妨害公务被刑拘 他们在省体工大队练柔道、摔跤 

“从警以来,我还没见有同事被打得这么惨!”5月16日晚上11点,昆明市吴家营派出所民警杨加俊和协警晋彪在处警过程中,遭遇几名酒后滋事男子的疯狂殴打,民警杨加俊当场被打得昏过去,其眉骨、鼻骨、肋骨等多处骨折!昨日凌晨,警方出动30多名民警将对方6名滋事者抓获后得知,嫌疑人原来是一群训练有素、平均身高1米8的柔道、摔跤运动员。

打跑大学生还不罢休 

 据民警介绍,5月16日晚上,呈贡大学城周边已经渐渐安静下来,但位于景明路与聚贤街交叉口,因为有酒吧一条街的美称,这里依旧人来人往,十分热闹。

    晚上10点20分,3名大学生途经这里时,和刚刚喝完酒的夏某和杨某不期而遇。双方很快就“干”上了,有人说起因为大学生多看了杨某的女朋友几眼,也有人说双方都觉得对方不顺眼。

    人高马大的杨某和夏某根本不把学生放在眼里,仅几个回合下来,大学生就被打跑了。在追赶了一段距离后,夏某打电话邀约朋友,准备再找这几个学生理论。中途有两名围观的群众多了句嘴,结果也被踹了几脚。

把警察打昏在地 

    “你们快来,这里有人酒后撒野!”几人无理的举动引来围观人员的不满,接到报警后,吴家营派出所民警杨加俊和协警晋彪驾车赶来。停下警车后,杨加俊发现几名男子聚在路边撒野,遂上前要求他们出示身份证。但夏某等人不理会民警的盘问,不仅不出示证件,还对杨加俊推推搡搡。

    见对方不配合,杨加俊便拿出对讲机请求增援。令民警没有想到的是,夏某等人突然上前对他拳打脚踢。混乱中,杨加俊的甩棍、对讲机、执法记录仪先后被抢走,人被打昏在现场。协警晋彪也未能幸免,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大约3分钟后,增援民警赶到时,打人者已散去。经过医院检查,民警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外,眉骨、鼻骨、肋骨均骨折。增援民警气愤地表示,从警以来,他还没见有同事被打得这样惨!

   案件发生后,呈贡警方展开了走访调查。通过调取监控以及民警在案发现场捡到的执法记录仪上的显示。民警发现打人者动作非常专业,一旦出手对手很难招架,有一定的功底。昨日凌晨2点,警方出动30余人,赶赴云南省体育工作大队,将在睡梦中的夏某等6人抓获。

打人者是柔道、摔跤运动员 

   经审讯,夏某等人对殴打民警和协警的事实供认不讳。记者了解到,他们都是省体工大队柔道、摔跤项目的运动员,年龄在16至22岁。昨日,夏某等6名嫌疑人指认了现场,当提及为何殴打民警,他们说“主要是当晚酒喝多了”。

   目前,6人因涉嫌妨害公务已被刑拘。受伤民警杨加俊则仍在医院接受进一步救治。

王磊

 

新闻跟踪:

原标题:就省柔道队6名运动员酒后打伤民警一事 省体育局:将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针对“省柔道队6名运动员酒后打伤民警,因涉嫌妨害公务被刑拘”一事,云南省体育局昨日作出4项决定,表示将认真查找执行省体育局关于运动队管理规章制度存在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确保此类事件不再发生。

   省体育局称,在20日凌晨接到省体育工作大队关于这几名运动员私自外出并打伤民警,被呈贡公安分局带走的报告后,省体育局高度重视,责成省体育工作大队:第一,代表省体育局尽快到医院看望受伤的民警;第二,认真查找执行省体育局关于运动队管理规章制度存在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昨日,省体育局召开党组会议,作出以下决定:

1.对因运动队管理教育不到位所导致的事件深表痛心,对受到伤害的民警深表歉意和慰问;

2.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惩处;

3.成立该事件调查小组,认真调查,根据事实对相应责任人进行处理;

4.发出通知,再次重申要求各训练单位严格执行省体育局关于运动队教育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认真查找执行制度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此类事件不再发生。

据了解,省体育局已连续两天派人到医院看望、慰问了受伤的民警及其家属。

责任编辑:李龙

手机快拍二维码 用手机阅读分享此新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 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 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 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